承包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内容摘要:

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减小损失 ,在施工中一般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 事前预防是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 ,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 事后控制则是在风险事件发生时 ,尽可能防止事态扩大和情况恶化 ,并就产生损失的大小和原因进行分析、确认 ,属于业主的责任要提出索赔 ,例如业主延期付款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等均可提出索赔。 (一)、施工风险控制的具体方式主要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 风险回避。 通过回避风险 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和不确定性。 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 其具有以下特点:( 1)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 风险定义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 ( 2)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的可能性。 ( 3)回避是一种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 因此,风险管理者为了实施风险回避对策,在确定产生风险的所有活动后,有可能制定一些禁止性的规章制度。 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方法是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风险。 同样,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风险本身为对象而 不是设立 某种基金来对付。 根据不同的目的,损失控制可分为:( 1)损失预防手段,如安全计划等;( 2)损失减少手段,包括损失最小化方案(如灾难计划等)、损失挽救方案(如应急计划等)。 损失预防手段是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是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 损失方案可 6 以将损失预防手段和损失减少手段组合起来应用。 损失的发生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而导致的。 在众多风险因素中,技术风险、人员风险、设备风险,材料风险和环境风险是引起损失发生的五个基本因素。 预防损失的发生和降低损失发生的严重性,就是对这 五个因素进行全面控制,而且以人为因素最为重要。 因此,损失控制的第一步就是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施工计划、相关的工程技术规格和工程现场内外的布置,以及项目的特点等,以识别潜在的损失发生点,并提出预防或减少损失的措施,从而制订一系列指导性计划,来指导人们如何避免损失的发生、损失发生后如何控制损失程度并及时恢复施工。 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是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关键组成部分。 安全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的预防损失的发生;灾难计划则为人们提供处理各种紧急事故的程序;而应急计划的目的是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小的计划 使施工恢复正常。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则是将可能出现的一些施工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 风险转移并不能减小风险的危害程度 ,只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而已。 例如 ,对一些施工技术工艺复杂、专业性强、自身不能胜任的施工任务 ,可以采取转包或分包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出去。 在施工中的不可预见费用及事件 ,则可以在签定施工合同时明确由发包方来承担。 风险转移的主要方式是保险 ,通过缴纳保险费 ,将施工中的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 ,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即其主要有合同转移和工程保险两种形式。 ( 1)、合同转移。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 件,也是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明确自己和发包方之间的风险承担责任。 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合同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风险分配通常在合同与招标文件中定义。 例如在 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 如果业主的合条件与 FIDIC合同条件不同,应进行逐条的对比研究,分析业主为什么要修改这一条,是否隐含着风险。 通过对施工合同的全面 把握来减少自己承担的风险,避免风险损失。 ( 2)工程保险。 通过保险,投保人将自己本应承担的归咎责任和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 与其他风险处理手段相比,工程保险更优越,在目前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此种方法相对简单,在此不再赘述。 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就是由自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后果。 这种手段有时是无意识的,即当初并不曾预测的,不曾有意识地采取种种有效措施,以致最后只好由自己承受;但有时也可以是主动的,即承包商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若干风险主动留给自己。 在施工中 ,对于那些可能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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