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集团纸尿裤项目员工手册内容摘要:

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但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员工不同意可以申请辞职。 一般情况下,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 新聘员工一般在试用期第三个月的月末主动向本部门直接领导递交转正申请书,申请转正 ; 五、 试用期时间计入员工的工龄时间; 第十条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一、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与所有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尚未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 二、 公司可依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就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协商加以确定。 三、 新进员工自报到之日起,须在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安排员工熟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含职位说明书),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 新进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正式取得毕业证书之前进公司实习的 (函授和参加在职学习的除外 ),公司将与其签订《实习协议》并给予相应的实习补贴。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 止管理: 一、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二、 劳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将变更要求在一周内以书面的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答复。 三、 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一、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由所在部门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7 的原因,附上必要的说 明材料,抄送法监部和工会后,根据《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审核、审批。 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员工本人书面申请,按照《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审核、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 劳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人力资源部门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应在一周内书面答复。 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四、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具体手续,并负责检查岗 位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协助处理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分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三种。 一、 执行 定时工作制的 员工(如人事行政类、财务类等人员)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 小时, 员工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由于工作需要,经与 公司 工会和 员工 协商后可以 延 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 或工作任务未完成 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 员工 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8 每日不超过 三 小时,每月不超过 三十六 小时。 二、 执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员工(如生产类人员) , 年 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 执行 不定时工作 制的 员工(如销售类人员) ,在保证完成 公司 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 公司负责统筹 安排。 第十四条 为满足生产及客户之需要,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加班的条件 公司分配给员工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和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可申请加班。 第十六条 加班工资的标准规定 : 一、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 实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人员加班按国家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三、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一 )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按工资的 150%计发。 (二 ) 休息日加班的,按工资的 200%计发工资报酬,按小时计薪。 (三 )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工资的 300%计发工资报酬,按小时计薪。 9 第十七条 发放方式:加班费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十八条 员工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 /公益性活动、机会、义务劳动均不属加班。 第十九条 休息日政策 一、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每日工作一般不超过 8 小时。 二、 公司的休息日为星期六下午、星期日,计壹天半。 三、 公司的非轮班员工通常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轮班员工由其主管安排休息。 四、 公司有权利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和调整休息日。 第二十条 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 11 天) ,在此期间发给基本的日工资。 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下 : 序号 节假日名称 放假天数 放假日期 薪酬支付 1 元旦 1 天 1 月 1 日 带薪 2 春节 3 天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带薪 3 清明节 1 天 农历清明当日 带薪 4 劳动节 1 天 5 月 1 日 带薪 10 5 中秋节 1 天 1 月 1 日 带薪 6 国庆节 3 天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 带薪 第二十一条 公司正式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 特别休假对象及相应假期规定如下: 带薪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已满20年 的,年休假为15天。 第二十二条 特别休假的使用规定 员工特别休假,应在 不影响 生产或业务 的 原 则下,事先与上级主管共同安排休假日期,并按一般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特别休假的工资政策 员工在特别休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因故特别休假未休者,财务部年底按其应休未休的假期天数补给相应的工资。 第二十四条 请假批准权限如下: (一 ) 工人 1 级:请假在 3 日及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请假在 3 11 日以上的由经理批准。 (二 ) 工人 2 级:请假在 3 日及以内由班长批准;请假在 3 日以上、 7 日以内由经理批准;请假在 7 日以上经总经理批准。 (三 ) 职员级:请假在 7 日及以内由经理批准;请假 在 7 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四 ) 经理级:请假 7 日及以内由总经理批准, 7 日以上需经部门总监批准。 (五 ) 总经理级:请假需经部门总监批准。 (六 ) 总监级:请假需经首席运营官或首席执行官批准。 (七 ) 首席运营官:请假需经首席执行官批准。 (八 ) 首席执行官:请假 7 日内知会首席运营官,请假在 7 日以上需经董事局主席批准。 第二十五条 请假 类别 分以下几种: 12 注意 : 为了保证员工及时的回到工作岗位,带薪假如超过期限者,应及时续假,经同意方可,但超过七天后的 续假期间不发基本工资。 第二十六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刷)打卡。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 工等行为,依下列规定处理: 序号 假别 天数 薪酬支付 备注 1 事假 全年累计不超过 11个月 无薪 2 病假 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 个月,住院者不得超过 1年 无薪 1)医院证明 3 探亲假 员工每年享有探亲 假,假期(含往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4 天 无薪 4 产假 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女员工生产,允许请假 90 天 带薪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医院证明 5 婚假 最长不超过 7 天 带薪 1)结婚证原件 6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 7 天 带薪 7 工伤假 工伤假期以医院书面确认的休假 期限为准 无薪 13 一、 迟到、早退: (一 )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相当于一个工时工资的额度。 (二 )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扣相当于半个工作日工资的额度。 二、 旷工: (一 )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经签准而擅自不到职者按旷工处理。 (二 ) 委托或代人(刷)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三 ) 员工旷工除计缺勤外,另扣相当于一倍工资的额度。 第二十八条 员工实际出勤,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考勤记录,需填写异常出勤单。 夜间加班人员应自行刷卡,以便系统提取加班时间段。 第二十九条 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病情时,出勤不到半天考勤时,按半 天计算。 上班期间员工当天如遇工伤,经确认考勤可以计算。 第三十条 员工在请假、加班及出差前本人应填写《异常出勤申请单》; 与 降职 第三十一条 员工晋升时,应以现岗位的业绩表现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4 一、 晋升职位的知识、技能要求。 二、 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三、 职位适合性和未来发展潜力。 四、 该岗位要求 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 员工晋升可通过两种途径 : 一、 由相应部门的直接上级提名,同时备齐相关材料,根据《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审核、审批,确定最终结果。 二、 通过公开竞聘选拔最合适人选,根据《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权限表》审核、审批,确定最终结果。 第三十三条 员工降职与免职管理: 一、 员工降职分为职级降低和职等降低两种。 二、 员工免职是指员工被免去现有的职位,同时不再承担现职应有的职责和职权。 三、 员工在绩效考核中未达成目标的,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指导或安排相关培训后,在业绩表现上仍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可做降职或免职处理。 四、 员工降职或免职时,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附上绩效考核结果并抄送法监部和工会,根据《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审核、审批,确定最终结果。 15 第三十四条 员工调动管理: 一、 调动是指部门内部的调动 和部门之间的调动。 二、 公司应与员工就其岗位调整进行协商;员工可自由反映本人的意见,公司应慎重考虑员工本人的意愿进行调整。 三、 由相应部门提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根据《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审核、审批,确定调动结果。 四、 涉及到合同签订主体变更的,应事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应按要求办妥移交手续,凭“调动通知”、“离任审计报告”(经理级及以上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工作移交清单”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三十五条 员工离职包括: 辞职、 解聘、 开除、 退休 等情形 第三十六条 员工辞职管理: 一、 员工辞职是指员工主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二、 员工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应在一周内根据《恒安集团人力资源管 16 理权限表》审核、审批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事异动申请表》填写《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 离岗前,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按《离岗移交清单》要求办理离岗手续。 四、 员工应按要求将签字确认的《离岗移交清单》交回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需要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或离职调查,并保留相关记录。 五、 人力资源部门应向离职员工出具《 离职证明书》 , 并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六、 员工如不按要求办理离岗手续,或工作移交不善,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解聘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一、 因公司停业、转让、业务紧缩等原因而产生的富余人力,公司依规定提前预告后办理解聘 ,并依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 员工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可以解聘,并依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7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一 ) 应聘时伪造个人资料,未向公司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二 ) 在公司服务期间触犯法律,涉嫌犯罪者。 (三 )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达 5000元及以上者。 (四 )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其他公司业务者。 (五 ) 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 (六 ) 连续旷工 3 日或全月累计 6 日或 1 年累计达 12 日者。 (七 ) 事假全年累计达 1 个月者。 (八 ) 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影响者。 (九 ) 一年内被 3 次警告或 2 次记过者。 (十 ) 故意泄露公司经营、技术上的机密,导致或即将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一 ) 利用职务上的关系与方便贪污、受贿、索取回扣、挪用公款者。 (十二 )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严 重质量事故,损害设备、工具或浪费原辅材料,造成人身伤亡的,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及以上或间接损失达 5 万元以上的肇事者解聘管理。 (十三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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