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熟悉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决定、规定等。 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全员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定期考核。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负责办公 楼、基地及施工现场的定置管理。 十二、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发挥工会组织的劳动保护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劳动保护检查工作,代表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并将安全生产作为评先的重要条件。 参加安全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环境。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反映职工中的热点、多点问题,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依据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劳动竞赛活动,并将安全生产作为安全文明生产活动红旗评比的重要内容。 积极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十三、团委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以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对青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教育团员青年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列为团组织的政治思想工 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搞好“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调动和发挥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积极协助安全部门组织查隐患、堵漏洞、提措施,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组织开展团员、青年身边无事故活动,并把安全生产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依据。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消防检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并对团员青年违章违纪行为批评教育。 十四、认证办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决定,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处理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熟悉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决定、规定等。 按 ISO900 质量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所规定的程序,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 第五章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努力做好现场“定置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和本领,纠正自己和他人的不安全行为。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对保障安全生产,改善作业环 境,维护职工健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生产的措施和意见。 每个作业人员都要对本岗位和活动区域内的安全负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玩忽职守人员有权举报和控告,有防止事故和事故发生,保护现场,抢救人员,抢险恢复的义务。 正确和节约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要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施工时,做到“三不伤害”,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和佩章上岗,严格按照本专业的动作标准及操作程序进行。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设施,注意经常 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第二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检查,能够及时的发现劳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及时地加以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了促进公司安全工作的深入发展,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检查要贯彻“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建立从班组至分公司到公司的自下而上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体系。 第三条 各类安全检查均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按照预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由各检查小组按照所查内容逐条对照检查,然后,将所查出的问题逐条列出后进行反馈。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及原则 第四条 安全检查内容: 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佩章上岗的执行情况。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基础资料的建立情况以及各工种(岗位)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的执行情况。 以定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现 场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情况。 班前班会、每周“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开展与执行情况。 基地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状况与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情况。 各种信号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与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变配电设备的防触电、防鼠害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的地沟盖板、孔洞盖板或围板是否齐全、牢固。 各分公司的自行车、摩托车是否做到定点放置,氧气瓶、乙炔瓶是否按要求贮存、运输、使用。 重点要害岗(部)位是否按要求开展定期检查与控制。 1安全标志是否齐全、醒目、悬挂位置适当。 1特种作业人员作到持证上岗。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落实了整改。 第五条 安全检查形式 全面检查; 专业检查; 季节性检查; 重点要害岗(部)位监控检查。 日常检查 第六条 安全检查原则 各分公司、科室领导和每位职工都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到查隐患、堵漏洞,搞好安全检查工作。 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本着“ 三定”即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即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分公司;分公司不推公司;公司不推长铝公司的原则及时处理。 同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若车间实在无力解决,可以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递交公司,在问题未解决之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组织范围与频数 第七条 全面检查 公司由经理或主管副经理组织由党政工团及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进行一次。 分公司由本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专(兼) 职安环员、技术员、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在本公司范围内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半月进行一次。 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安环员参加,在本班组所在范围内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八条 专业检查 各职能科室按其业务分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建筑物等设施的专项检查由机动科负责组织进行。 机动车辆、消防、仓库、油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的专项检查由武保科负责组织。 防汛安全检查由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织。 第九条 季节性检查 由公司安环科组 织每年按季度进行 4_次检查,在公司范围内对夏季“四防”、冬季“五防”的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各分公司由经理组织安环员、施工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对基地及施工现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第十条 重点要害岗(部)位监控检查 由安环科每半月检查一次;分公司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每周一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实施控制;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安全员与岗位责任人每天对本班组(岗位)的重点部位实施控制。 第十一条 日常检查 安环科要按公司安全检查内容及《安环员施工现场巡检日志》中所填写内容,经常对分公司及施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每日不少于半天。 分公司安环员要按照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内容对本公司基地及其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班组长及职工每天要按照自己职责分工对本班组及其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督。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一条 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有记录,建立台帐,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 第十三条 责任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一些当时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要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四条 各类检查情况及事故隐 患的整改情况,要按规定期限上报安环科。 第十五条 公司对各分公司及其有关职能科室贯彻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制度不力,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不够,以及由此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建设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长铝公司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细则》,结合建设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第三条 全员安全教育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两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 100%。 第四条 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 、复转军人、代培实习人员、临时工等来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应不少于 4_0_学时,并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工作。 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安环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遵章守纪教育,本公司的生产概况与特点,历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等,教育时间应不少于 8 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安环科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送到车间(分公司)进行教育。 车间(分公 司)级安全教育由经理负责,分公司安环员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劳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本公司发生的事故案例和案例分析、教训及注意事项及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技能等,教育时间应不少于是 16 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环员负责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班组进行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教育内容为:本班组生产作业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标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消防知识等,教育时间应不少于 24 学时,经考试合格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公司安环科存档。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河南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河南省五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建设公司凡从事电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气割)、压力容器操作、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除机动车辆驾驶外,以上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均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 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发现一次扣 5分。 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和不参加复审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扣 5~10 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安环科有权停止其作业。 第二章 “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非公司内部调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 由一般工种改换为特种作业的,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脱岗 6 个月以上复工者,必须由分公司、班组对其进行复工返岗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复工上岗。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否则,不得投产或投入使用。 各分公司对临时工必须进行相应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 要出题进行考试,并把考试教育情况上报安环科备案。 第七条 经常性安全教育 公司每年进行二次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要求受教育率、合格率均达到 100%,教育结束后,各分公司要写出小结上报安环科。 小结中要写明本次全员安全教育的参加率和合格率,并附有缺席人员名单(注明原因)。 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每次的生产例会、生产调度会、全体人员参加的大会等不同场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如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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