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写字楼管理公约内容摘要:

管理者的年度预算; 决定物业管理的其它重大事项。 2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责 发展商、管理者应在 xx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沈阳市房产管理办公室及大厦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成立管理委员会筹备组。 制定组建管委会实施方案,起草管委会章程。 管委会的产生 管委会是由产权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产权人行使物业管理权力的常设机构; 管委会设委员不少于五名。 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产生。 管委会主任必须是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 管委会可以聘任秘书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本会委员。 管委会主要职责 审议或解聘物业管理者,及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审议物业管理者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听取产权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管理 者的管理服务活动; 审议批准物业管理者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 监督及协助物业管理者开展各项工作。 物业管理合同 发展商在管委会成立前,可自行组建或聘用物业管理者对大厦进行物业管理;管委会组建后,应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者重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将委『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 第 8 页,共 14 页 中 国物业教育网 托合同及附件一份报 xxx 市房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八章 管理 发展商确认管理者为该大厦及其所占土地的管理机构 ,全权负责 ,该大厦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决定该大厦的管理形式。 管理者将被视为全体产权就本公约规定事宜的统一代理人,而非人别代理。 每一个产权人将被视为已全权及不可撤消地授权管理者为执行本公约所规定事宜及因本公约所涉及事宜的代理人。 1 管理者的权利 物业管理、维护和修缮中的权利 全权代表产权人及其它单元所有人与政府部门或法律机构或其它机构交涉有关该大厦的设备、服务和管理事宜,并有权责成产权人或其他单元的所有人遵守关于上述交涉而做出的决定,或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土地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享有排他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其中包括:维修、保养、清洁、绿化、安全、消防等权利。 管理者在依据本公约规定行使其各项权利时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和采取的任何行动对产权人及其它单元的所有人有约束力。 因维修、搬迁、清洁、粉刷或装饰该大厦的公共场所或公共设备包括:燃气管、污水管、排水管、自来水管、消防水管、空调暖气水管、电缆、电线管道、电线等设备等原因,管理者有权在发出合理的通知并获得许可后,进入产权人所购房产内部。 若遇紧急事故,管理者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进入产权人 所购房产内部进行维修、维护等工作。 管理者有权根据本公约的规定,制定、修订及废止该大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细则和行为守则,各产权人须共同遵守。 管理者有权为该大厦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购买保险,投保险别、保额及保期由管理者决定。 按公约规定收取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燃气等代缴费用。 2 管理者的义务 根据公约规定委派管理人员对该大厦进行管理、维护和修缮。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或步骤以使该大厦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各有关法律和规定。 防止或禁止任何人违反本公约的规定占有或使用该大厦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的任何部分。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 第 9 页,共 14 页 中 国物业教育网 责成所有产权人将其各自所购房产保持良好状态,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补救因产权人或其他所有人过失而出现不良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产权人或有关责任人员承担。 清除该大厦内外及其所占土地内因违反本公约规定而设置的任何结构、装置、标志牌、遮阳物、托架、广告和其他物体,并责成有上述行为者恢复原状且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坏作出应有赔偿。 禁止所有产权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本公约或违反沈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改 变或损坏该大厦的任何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产权人或有关责任人承担。 建立物业管理收支帐目,定期向产权人公布,接受管委会查询。 管理者由于递交辞呈或职务被解除时,须移交所有有关大厦的文件、资料、图纸、管理帐目等给予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委员会。 发展商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管理帐目。 3 管理费 管理费包括根据已获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管理者可用于支付一切有关大厦的费用,其中包括: 大厦用地的土地使用费,与大厦相关的所有公共税费; 公用水、电、气、暖、公用排污费及正常供应时间的空调费;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日常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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