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pc承包合同内容摘要:

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误期赔偿 因 PC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 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 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暂停 施工 发包人的暂停。 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 PC 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 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 根据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 10 作。 暂停时 PC 承包人的工作。 当发包人的暂停和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 生时, PC 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 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 因 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 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 承包人负责。 PC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 发包人通知的暂停, 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 45 天后通知要求复工。 不能复工时, PC 承包人 有权 根据 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暂停超限的后果。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 45 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 停超过 170 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承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发包人的复工 通知。 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 有权组织 PC 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 PC 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因 PC 承包人原因的暂停。 因 PC 承包人 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 全部 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 PC 承包人 负责。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 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 成 的工程 量 按合同约定付款外, 发包人 须 赔偿 因此给 PC 承包人 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 损失 ,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 1) PC 承包人 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PC 承包人 将该款项单独列入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 应 按 约定 的付款 时间安排支付; ( 2) PC 承包人 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 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 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PC 承包人 自费修复。 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 3)发包人承担 PC 承包人 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 4)发包人要求 PC 承包人 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 5 条 工程物资 管理 工程物资的提供 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 设备、材料和部件 ( 1)发包人依据设计文件规定 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 PC 承包人 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 3)发包人请 PC 承包人 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PC 承包人 提供的永久性工程 设备、材料和部件 ( 1) PC 承包人 依据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 由 PC 承包人 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 11 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 2)因 PC 承包人 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 PC 承包人 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 ,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 3)由 PC 承包人 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PC 承包人 对供应商的选择。 依据 合同条款约定 由 PC 承包人 提交的 ,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 名单中, 以 招标 方式 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PC 承包人 不得 以口头暗示 或其它 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 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 或其它 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工程物资所有权。 根据 合同 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 发包人所有。 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 PC 承包人 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物资 检验 工厂检验与报告 ( 1) PC 承包人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 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 2) PC 承包人 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 内容、地点和时间。 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PC 承包人 参检或不参检。 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 1)项 PC 承包人 发出的报告后 5 日内通知 PC 承包人。 (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 PC 承包人 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 PC 承包人 邀请函或报告后的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PC 承包人 ,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 PC 承包人 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覆盖和包装的后果。 发包人已在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PC 承包人 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 PC 承包人 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 PC 承包人 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未 按时参检 的后果。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参检, PC 承包人 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 、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 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 PC 承包人。 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 PC 承包人 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现场清点与检查 ( 1) 发包人根据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 5 天通知PC 承包人。 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 PC 承包人 (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 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 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12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 当发包人委托 PC 承包人 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 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 2) PC 承包人 根据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 5 天通知发包人。 PC 承包人 ( 包括 为 PC 承包人 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 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 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 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 PC 承包人 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 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 PC 承包人 负责。 政府相关 部门的参检。 发包人、 PC 承包人 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 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PC 承包人 为此提供方便。 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 由 提供 物资 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 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 PC 承包人 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进口工程物资 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 程关键路径延误时, PC 承包人 负责进口采购的, 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 PC 承包人 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工程 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 PC 承包人 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 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 PC 承包人 承担。 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重新订货及后果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 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 因此造成 PC 承包人 的停工、窝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由 PC 承包人 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 PC 承包人 修复仍不合格的,由 PC 承包人 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 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 PC 承包人 负责。 工程物资保管与 移交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 PC 承包人 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PC 承包人 提供的材料设备,在运抵现场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 PC 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 PC 承包人 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 6 条 施工 管理 发包人的义务 提供 完整准确的设计资料和 基准坐标资料。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 设计资料和 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 13 PC 承包人。 发包人有义务与 PC 承包人 在现场交验。 发包人提供 设计资料和 基 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因发包人提供 设计资料和 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由 PC 承包人 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 PC 承包人 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 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 PC 承包人 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 PC 承包人 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 发包人承担 PC 承包人 因此发生的 窝工费用。 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 节点铺设。 发包人 在 PC 承包人 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 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 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 由 PC 承包人 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 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 PC 承包人 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 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 PC 承包人 在施工过程中, 发现 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 及时通知 发包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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