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村镇银行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户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Ⅱ类户与绑定账户的资金划转限额由银行与存款人协商确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存款人风险等级,与存款人约定办理消费和缴费支付的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但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元。 银行不得通过绑定Ⅱ类户、Ⅲ类户或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进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 Ⅲ类户的,银行应通过开户申请人从同名Ⅰ类户向Ⅲ类户转入任意金额的方式激活账户,并确认开户申 请人是同名Ⅰ类户的所有人。 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 1000 元,账户剩余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 I 类户。 已开立Ⅰ类户再申请在同一银行开立Ⅲ类户的,银行可在Ⅰ类户实体介质上加载Ⅲ类账户功能。 2020 年 4 月 1 日在系统中实现对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的有效区分、标识,并按规定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 (四)账户功能升级。 对于Ⅱ类户,我行可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Ⅰ类户。 对于Ⅲ类户,我行可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Ⅰ类户或Ⅱ类户。 第十六条 我行暂不开 通小额支付系统客户账户信息查询功能,我行现有核心系统,无能力主动发起支付业务,资金原路返回暂不处理,若交易后资金大于 1000 元,核心直接报错:“超出账户最大留存金额”;考虑日终结息特殊情况,导致资金大于 1000 元,直接入账。 第四章 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要求 第十七条 我行柜员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核验其身份信息,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开户申请人开立银行账户并提供服务,不得开立匿名或假名银 行账户。 在开户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核身份证件。 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为中国护 照。 (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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