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与广告管理内容摘要:
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广告证明制度是广告管理法规为保证广告真实、合法而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从上述法律条款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广告证明分两类:一类是主体资格证明,指证明广告客户具有做广告和做某项内容广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的文件、证明和凭证;一类是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证明。 这两种证明在《广告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广告法》中有明确规定,可参考附录,兹不赘述。 广告客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伪造、涂改、盗用或非法复制广告证明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广告业务档案保存制度 广告业务档案是指广告经营者在承办广告业务中形成的、供保存备查的广告文字、图像、证明文件、审查记录及其他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 它有两个作用:一是凭证作用,它是广告承办过程的历史记录,可以 作为查考、争辩、研究和处理问题或纠纷的法律依据;二是参考作用,它可为查考广告经营情况,研究广告活动的发展进程和规律,总结经验,改善经营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正因如此,《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对广告业务保存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必须建立广告的承接登记、复审和业务档案制度。 广告业务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 7 广告经营者保存的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照片、电视广告片、广播广告稿等;。 对不能存档的要记录内容; 录材料; ;。 五、广告违法行为处罚 广告违法行为是指在广告活动中违反我国广告管理法规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广告管理法规,不仅专指约束广告活动的专门法规、规章,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广告活动的法律规范。 广告违法行为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法规规定的广告发布标准; ; 、法规规定的广告审查、证明、代理、合同、档案保存等制度;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告违法的法律责任,因情节和性质的不同,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三种。 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广告管理法 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法律制裁。 根据《广告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客户或广告经营者停止发布有违法内容的广告,检查和纠正错误;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客户或广告经营 者对其已发布的内容违法的广告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公开的纠正和改正;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书面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广告客户或广告经营者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行为予以公开的批评;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广告客户或广告经营者通过实施广告违法行为所获取的收入予以没收;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制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以示惩戒;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有较严重广告违法行为的广告经营者在一定时间内停止经营广告业务活动,检查和纠 正错误; ,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回并注销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广告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取消其经营广告业务的资格。 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违反广告管理法规,使用户和消费者蒙受损失,或者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损害赔偿分为单独损害赔偿和共同损害赔偿两种。 当损害是由双方共同的行为造成时,广告经营者负连带赔偿责任。 下面两种情况,广告经营者都应承担连带损害赔偿: 、查验广告证明或证明查验得不齐全,造成虚假或其他侵权发布广告,并由此给用户和消费者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 ,并由此给用户和消费者及其他人造成损害的。 如:已 8 知广告客户委托承办的广告是虚假广告,不予拒绝而予承办的;审查广告时,可以发现广告明显不实,但借口未发现而承办的;为广告客户发布虚假广告提供方便条件的,等等。 同其他法律、法规一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 请,请求重新处理。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节 广告管理 一、广告管理的含义 广告管理是指国家、社会和广告业内部对广告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控制,其目的不仅是为了限制广告活动的不良倾向,更为重要的是为了指导广告业务健康地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发挥更大的作用。 广告管理是对广告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广告主的设想、广告经营单位的设计制作、广告作品在广告媒介 上的刊播等一系列过程中的人和物的管理。 按管理者的不同,广告管理又分为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两大类:前者是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内容之一;后者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部分,是为企业经营目的服务的一种具体管理内容。 广告管理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前者泛指有关广告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可以理解为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广告行业自我管理 (广告行业自律 )、广告组织的内部管理及广告的社会监督等;后者指国务院授予广告执法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广告活动和广告经营进行的有效调控、指导和监督,它包括对 广告主体、广告行为、广告内容的管理等。 二、广告管理的范围 广告活动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政治宣传活动。 所以,广告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是很广泛的,有物质生产领域,也有上层建筑领域。 例如,对商品广告的管理涉及到工商企业,对文化广告的管理涉及到文化教育部门,对政府公告、交通广告的管理又涉及到上层建筑。 这也就是说,广告管理不仅要最大限度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还要使广告活动符合我国的社会制度、民族习惯、精神文明建设等一系列要求;必须遵照党的宣传政策,开展对广告的管理工作。 广告管理还涉及再生产 的各个环节,不仅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各项活动密切相关,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消费领域中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广告管理反映了国家的意志,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意志又集中体现了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因此,广告管理要顺应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要求,使广告活动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就具体的广告活动而言,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广告行为,都属于广告管理的范围:在空间或来源方面,包括一切国内实施的广告,其中有内商广告和外商广告两部分;在主体方面,包括任何广告主体实施的广告;在经营行为方面,包括各种经营方式和手段;在广告内容方面,包括所有的广告 信息和表现形式。 总之,只要是涉及广告的经济活动,广告管理就无时不有,无所不在。 9 三、国家对广告实施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由于广告活动的进行牵涉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自身利益,难免会出现忽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这就需要国家对广告实施管理,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保障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一)国家对广告实施管理的性质 ,是一种外部宏观管理 首先,国家对广告实施的管理并不具体参与广告活动的组织、策划、创意设计、实施发布等管理活动,而是在这些活动超越法律许可的限度和范围,从外 部强制采取措施,使其回到正确的轨道,是一种外部管理;同时,国家对广告实施的管理并不针对某个个人、某个组织或某个地区进行具体的管理,而是对整个社会所有广告活动和广告行为都有进行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宏观的管理。 2. 国家对广告实施管理,是一种行政执法管理 国家对。广告法规与广告管理
相关推荐
,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气 供气地点: 供气方式:乙方在甲方厂区内以 LNG储罐及气化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甲方供气。 甲方无偿提供满足装置需要的建设用地,并负责做好土建工程工作。 : LNG质 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 ( GB 178202020)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有关标准。 二、用气参数 用气性质:液化天然气。 用气量: 3,日均用气量:
善待员工,规范管理,人尽其才。 我们的人员管理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确定标准、严格招聘 GM 花园管理处为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过程的质量,对人员选用标准上确定了以下几项硬性指标: 知识层次:为了符合 GM 花园小区高品质物业管理的要求,管理层人员除要求 100%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外,部分岗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操作层人员全部要求高中以上文化,保安岗位必须要求是退伍军人,以保证队伍素质
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供货及安装:供货方必须按业主的采购计划安排。 验收和培训:由供货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对用户进行基本的设备操作和系统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业主的用户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请列分项报价,如含在设备价格中则请在报价表中注明“已含” ;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技术资料: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样本、设备安装
、宣传活动,冠名(赞助)费由乙方收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行制定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报 相关 部门批准。 乙方承包经营广告必须遵守《广告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承包期间,乙方无偿为甲方做广告宣传橱窗一年。 五、广告 管理 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所经营的行 为负法律责任,所有规划、城管等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C“家庭必备 ”等类似 D“无效退款 ”:保险公司保险 “等 保证内容 E 评比、排序、推荐、指定等 综合性评价内容 8) 非处方药 广告不得利用公众对医学知识的缺乏,造成公众对药品安全性的误解 9)不得含有利用 医药科研单位 、 学术机构 等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医疗 : 1)以 内部科室 名义发布广告; 2)以下 疾病 发布广告:艾滋病、癌症等 1)内容 仅 限于医疗机构 名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