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审查,形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报告,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条 公路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工程甲乙双方提请调解的有关工程价格纠纷问题。 经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可作为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第四章 造价从业资格 第二十一条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审查的人员,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四章 造价从业资格 18 申办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所编审的文件上签章,对所编审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 资格证书分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人事部颁发)、公路造价工程师和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造价工程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所规定的相应资格的公路工程造价业务活动。 广东省公路造价员在本省从事公路建设工程的造价业务。 广东省公路造价员资格认证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造价文件上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签章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其造价文件作无效处理,有关单位不得据此拨付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四章 造价 从业资格 19 款项,主管部门在审核竣工决算时不作为工程成本列入。 具体实施时间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受委托从事编制工程造价和提供工程造价有关业务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单位。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价格活动具有监督检查的职能。 在抽查或审核竣工工程结算文件中,发现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串通故意虚报工程造价的,责令其退回虚报工程款,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处理。 对于具体负责编制、复核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五章 其他 20 员,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执业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 公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视其情节轻重,由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降低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 一、故意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的; 二、在工程招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中,违反有关规定,泄漏标底,故意压价或哄抬标价者; 三、施工现场的计价签证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者; 四、伪造、出租、转让资格证书的; 五、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 广东省公路工程 造价管理办法 第五章 其他 21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五章 其他 22 广 东 省 公 路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 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 23 本办法。 广 东 省 公 路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项目,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编制和确定公路建设各阶段的工程造价计价业务工作时,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以及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四条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各级交 24 通 行政主管部门运用行政、技术和经济的方法,合理确定公路工程造价,并对工程造价全过程进行动态控制的管理活动。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二章 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 广东省交通厅是全省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设立专门的造价管理部门(科室),没有条件设立部门(科室)的要配置专职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业务上接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指导。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业务范围划分如下: 25 (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特大桥、长隧道及收费公路的新、改建工程的造价管理。 (二)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其余国道、省道的工程造价管理。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 (三)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乡公路及其他地方公路新、改建工程造价管理。 第六条 省公路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交通部及省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报省交通厅批准后组织实 施,并报 26 交通部备案。 (二)、组织劳动定额测定和编制;编制补充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报省交通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交通部备案。 参加交通部组织的全国公路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修编工作。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 (三)、负责省审批或上报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为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四)、负责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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