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被评为优的得 46分,被评为良的得 24分,被 评为一般的得 02分。 项 目 实施 进度合理性: ( 6分) 被评为优的得 46分,被评为良的得 24分,被 评为一般的得 02分。 商务分 6分 业绩( 2 分): 提供法院系统档案扫描加工的 类似业绩 ,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分,最高得 2分。 (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具有自主产权数字档案加工系统软件,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自主产权数字档案信息系统软件,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方案:( 1 分) 被评为优的得 1分,被评为良的得 ,被 评为一般的不得分。 价格分30分 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 30% 100 注: 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 重大事件由评委会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评委签字认可。 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 含,上限含。 11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委托给乙方实行管理。 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具体如下: 第一条 采购商品清单及合格价格 合同内容 服务年限 总价 ( 元) 1999 年之前所有历史档案 及2020 年度的档案 扫描加工 在 2020 年 5 月 底前完成 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质量保证:详见 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第三条 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第 四 条 甲方的义务 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 五 条 乙方的义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乙方应将 本 项目的全部成果于甲方约定日期前交甲方验收。 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 前 三 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十 五 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 的 档案 扫描加工 工作进行 验收。 提供 8:00— 17:00 时的电话支持服务,做到 档案 扫描加工内容齐全、时间及时。 第 六 条 本 项目 成果 的 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对 慈溪 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的 成果有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让和使用本 12 项目的 所有 成果。 第 七 条 付款方式: ( 1) 80 万页资料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价 的 25%; ( 2)累计 180 万页资料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 的 25%(累计50%) ; ( 3) 全部资料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 的 30%(累计 80%) ; ( 4) 项目完成且待 全部 资料 归档并送交 甲方 后 3 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第 八 条 乙方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 合同款 的 30 %向甲方赔偿。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 合同款 的 3‰计算。 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 观原因造成的 工期 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提供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委托方提供的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 合同 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 九 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 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 一 条 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二 条 附则 1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一份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14 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一)项目概述 为加强慈溪市人民法院的数字化建设工作,实现档案查阅利用的高效、便捷,现计划将院内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包括影像扫描加工和条目著录),并导入慈溪市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开发)运行,该系统采用 SYBASE 数据库。 项目主要工作包括档 案接收、档案拆分、档案扫描、影像预处理、著录标引、档案质检、装卷盖章等流程。 扫描精度不低于 300DPI,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 95%以上。 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的设备及配套软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项目工作总量及内容 1999 年之前所有历史档案 及 2020 年度的 档案 扫描加工 ,约 280 万页(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扫描量为准 ,按实结算 )以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关设备。 项目主要工作包括档案接收、档案拆分、档案扫描、影像预处理、著录标引、档案质检、装卷盖章。 以上 工作总 量为该项目计划工 程量, 投标供应商 按照计划工程量拟定投标报价。 (三)项目 进度 在 2020 年 5 月 底前完成( 最终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以实际提交的有效数据为准。 (四)项目总体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单位实施各项工作。 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水电、粘贴纸、档案封面(其他设施中标供应商自备)。 采购人不 提供档案扫描所需的任何相应设备和数字化加工软件,所有扫描加工的硬件、软件设备 均 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要求项目实施负责人常驻采购人单位,加工期间项目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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