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论文-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分析与管理探讨内容摘要:

语言是合同的载体,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完善的合同可以防止或减少争议,从而减少费用,如果在合同中没有严密的表达,很可能给工程索赔留下隐患。 合理的风险分配 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建设工程风险应由有关各方分担,而风险分担的原则是 :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制的一方承担,符合这一原 则的风险转移是合理的,可以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造成招标人在招标人做出很多不对称的合同条款,通过风险转移条款转嫁了,但由于风险责任与权力平衡的关系,这种转移后面往往隐藏着更大风险,如某些承包商,为了抵偿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加大索赔力度,将主要精力放在索赔上,不但影响工程投资,进而可能影响施工进度、质量;某些承包商由于承担了较大的风险损失,不得不依靠偷工减料争取利润空间;甚至某些承包商由于风险造成的压力,无力施工,企业倒闭等。 由此可见,合理的风险分配显得同样 重要。 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因为项目参加者如果都不承担任何风险,他就没有任何责任,当然也就没有控制的积极性,就不可能搞好工作。 因此只有让各方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通过风险的分配以加强责任心和积极性,达到能更好地计划与控制。 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 一是风险的责任和权力应是平衡的。 有承担风险的责任,也要给承担者以控制和处理的权力,如果有了某些权力,则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二是风险与机会尽可能对等,对于风险的承担者应该同时享受风险控制获得 的收益和机会收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参与者勇于去承担风险;三是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承担者应该拥有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有迅速采取控制风险措施的时间、信息等条件,只有这样,参与者才能理性地承担风险。 符合工程项目的惯例,符合通常的处理方法。 如采用国际惯例 FIDIC合同条款,就明确地规定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风险分配,比较公平合理。 2 工程担保及工程保险 工程担保及工程保险并不能担保及转移建设工程的所有风险,建设工程自身及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给人们 全面地、系统的识别工程风险带来了许多具体的困难。 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对于招标人来说 ,担保需要分阶段设置实施:招标投标阶段的投标担保;工程实施初期的预付款担保;合同执行过程中履约担保;工程保修期保修担保。 作为投标人来说,政府为保证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而设立的业主支付担保无疑给处于买方市场激烈竞争中的施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这些担保做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从属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必须精心设置。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方式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回其投标保证金;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有以下两种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也可以要求按照与第二标投标报价的差额进行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招标人不与 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保证金的两倍返还中标人。 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是为了保证承包人因经营。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