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集团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内容摘要:

导书设计工作管理制度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招标书 集团公司与控股公司董监事会成员得分级别参见《职务职称级别对照表(续)》。 2) 配股资格 经营者完成当年个人综合经营指标的 80%,可以享受红股分配。 分配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管委会认定后实施。 奖励红股每年核算一次,分配及考核办法有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管委会制定。 现金奖励 从(鲁桥建设公司)所有股份分红中预提 %,作为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对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完成年初经营责任目标后的现金奖励,激励范围是集团公司各事业部总经理、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营者完成当年个人综合经 营指标的 80%以上时有权享受现金奖励。 得分计算方法与股份激励的得分计算方法相同。 分配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管委会认定后实施。 三、经营者考核 对经营者的考核标准参照《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手册》,在激励基金的考核中将全部使用硬指标作为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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