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成人教育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内容摘要:

fective means to increase economic efficiency. In our country,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laim for pensation in the initial stage, the understanding of engineering claim is not prehensive, correct.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re is also the owner taboo clai m, the contractor claim consciousness is not strong, therefore, by classifying claim and counterclaim in practice,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claim, and on this basis, put forward the claim processing measures, and the basic program finall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actual engineering claim cases, to plete the whole paper39。 s research.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claim counter claim 第 8 页 共 21 页 第一章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类合同,它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为了达成他们所商定的建设目标,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履行相关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工商行政部门、建设方、承包方等依据相关行政条例、法律法规等,采取行政的、法律的强制手段,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以防止合同纠纷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索赔与反索赔概述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 建筑工程项 目合同的索赔,通常是指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反索赔 反索赔一般是指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即对合同另一方要求的各种索赔请求予以严格的审核和修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讲,索赔和反索赔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行为,均是有 可能发生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利益双方所处的地位和条件不同,对工程情况了解的不同,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概率远高于对发包人提出反索赔的概率。 通过摸索和总结,合同双方都意识到改革和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即是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特别对于施工 第 9 页 共 21 页 企业而言,索赔是为了保全企业,保证生存而必须走的道路。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与反索赔是对立统一的,他们提高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合同管理的业务水平。 在招标工程中,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和反索赔都 起着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竞争机制还不成熟,行政性法规不够健全,发包人、监理人还是承包人这三方都不具有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的丰富经验,一直当做是纠结的麻烦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从而成为敏感话题避而不谈,或在承包方提出索赔意向时予以针锋相对。 但随着国内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以及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增多,对《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的研究与实践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并体会到承包人与发包人合理的索赔与反索赔行为,索赔 行为是合同赋予承包人的权利,这不仅能够使双方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还能使经济建设沿法制化轨道发展,也体现了索赔与反索赔对立与统一的地位。 因此,怎样达到工程建设良性发展,使得索赔行为既有利于承包人经营运作,又会维护国家利益,不给国家造成无谓的浪费和损失,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应该成为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行的国内建筑业合同管理通用条款吸纳了《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有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就规范合同索赔管理制定了专门的责任划分和赔偿制定,为合同索赔的规 范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和要求,可操作性非常强,对国内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 双方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是使得合同顺利履行和合同目标顺利实现的必要措施,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 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是合同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 同时,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和合同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 具体而言,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索赔与反索赔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尤其是施工企业。 目前竞标激烈,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低利润价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方法,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为了确保生存,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尤其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都以 第 10 页 共 21 页 优化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的方法提高工效,通过合理索赔与反索赔,弥补竞标阶段所损失的经济利益。 由项目经理亲自挂帅,专门成立索赔与反索赔领导小组,管理者将合同索赔与反索赔放在很高的位置上来认真对待。 同时,施工现场管理者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感,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得以强化,从而减少建 筑合同签定过程中对承包人产生的不利条件的影响。 其次,有助于合同管理和信息研究。 合同管理者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一定深度的理解,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索赔与反索赔论据的成立,需及时收集完整的现场记录和事实资料、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指令性或政策性文件、双方来往文函、法令、法律等,必须具有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并符合一定的特定条件。 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可能会错失有效的索赔和反索赔时机,失去自身应得的利益。 再次,有利于合同的完善,回避由于合同中的漏洞给发 包人带来的损失。 由于合同条款中漏洞的出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肯定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而发包人在以后的类似工程中,为降低自己的风险和损失,就会想尽办法堵住合同中的漏洞。 合同文件越来越严密,承包人想通过合同漏洞来索赔的机率越来越小,发包人的风险越来越低。 第二章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与反索赔类型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 风险引起的索赔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风险的存在不可避免,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等等都会造成风险的存在,一般包括政治风险、合同风险 、经济风险。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设施工队伍不断壮大,加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大致大量施工企业入不敷出,甚至面临倒闭。 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建设方常常利用自身处于主导地位的优势,转移风险,采取不法手段,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从而使利益各方产生严重分歧,同时也增大了承包方的风险,因此,承包方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出索赔要求。 第 11 页 共 21 页 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 第四版 FIDIC 条款中规定,当合同价格变化幅度大于 15%时,能够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 工程量的变化往往会导致合同价格的变化,而实际施工中完成的工程 量不可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引起的索赔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工程量的变化而导致工期的变化,引起工期的索赔。 另一方面,承包商在投标时进行的预算往往与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工作量有关,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力,机械设备等的安排都是事先安排,如果工程量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都将对承包方的经济投入带来影响,从而造成损失。 再者,变化的工程量还会导致承包方已备材料的浪费或损耗,以至引起费用的索赔。 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承包方的报价是在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基础上,通过工程预算得到的。 施工图纸中改变了工 程任何一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都称为工程变更,都将改变承包方的预算,从而导致承包方的重新估价。 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新变化,尤其是设计上的变化在所难免。 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不确定因素会导致工期的延误,比如天气、地质情况变化等因素,因此,存在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