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内容摘要:

上立式油罐的小型石油库还不能排除在外。 故规定200m3 以上的立式油罐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即将泡沫产生器安装在油罐上,用比例混合器、电动泵或手抬 机动泵灭火的方式。 地上卧式罐和直埋地下卧式油罐火灾,一般是在油罐人孔盖板打开后发生的,因此,火焰集中在人孔处,火焰高度一般比较小。 对于直埋卧式油罐来说,油罐置于地下,消防人员较容易接近火焰实施扑救,使用小型灭火器是可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用小型灭火器具扑灭直埋卧式油罐火灾的实例见表2. 6. 6一 1,对于地上卧式油罐发生的火灾,只要施救人员训练有素,使用小型灭火器具扑救是可以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几起用小型灭火器具将油罐车人孔火焰灭掉的实例,见表 2. 6. 6一 2。 使用小型灭火器具扑灭的直埋地下 卧罐火灾实例 (表 2 . 6. 6— 1) 地点 火灾时间 着火罐容量( m3) 油品 火灾原因 灭火器材 北京市和平里加油 1987. 2. 4 25 汽油 静电 4个 8kg干粉灭火器 1个8kg干粉灭火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路加油站 1986. 5. 2 15 汽油静电 干粉灭火器 天津市大桥道加油 1984. 8. 23 不详 汽油 明火 1个 63kg干粉灭火器 广州市工业大道加油站 1986.. 8 15 汽油明火 1 个干粉灭火器 关于储存丙类油 品的拱顶罐可采用烟雾灭火器的规定,是根据公安部七局 1983年 6月关于“新型烟雾灭火剂和 XMYI2型烟雾自动灭火装置技术鉴定证书”规定的。 2. 6. 7对内浮顶油罐的泡沫供给强度,国外有关规范尚无明确规定。 目前,国内有关设计单位在考虑单浮盘内浮顶油糟的泡沫覆盖面积时,有两种作法,一种是全覆盖,一种是环形覆盖。 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的规定是全覆盖;商业部设计院的规定是,大于 700m3的油罐采用环形覆盖, 700m3及以下的油罐采用全覆盖。 鉴于小型石油库的总容量在 500m3 以下,其储罐都比较小,故要全覆盖。 2. 6. 8调查中发现,小型石油库内的一些立式油罐上,只安装一个泡沫产生器。 这样,一旦油罐爆炸泡沫产生器受到破坏,其泡沫灭火系统就不能发挥作用。 为保证其可靠性,故规定每个储罐上安装的泡沫产生器数量不得少于 2个。 2. 6. 10 消防站的保护半径是根据公安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镇消防站布局及技术配备标准》确定的,即从接到报警后 5min内到达的最远点。 考虑到目前各地消防技术装备差异较大,故规定须经与消防部门协商。 2. 6. 11 从调查的结果看,车间供油站的油罐,一般都 比较小。 由于车间工艺要求的差异,情况较为复杂,对灭火措施较难作出统一规定,可由企业根据车间的消防条件确定。 2. 6. 12 从对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黑龙江、吉林省的调查表明,小型石油库直埋地下卧式罐、泵房、桶装油品库房及罐油棚(亭),都配备了小型灭火器材。 其种类以手提式干粉灭火机和推车式泡沫灭火机为多,但各油库配备灭火器的数量相差较为悬殊。 因此,依据国内外有关规范规定(详见表 2. 6. 12),对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做了统一规定。 考虑到手提式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较少、喷射时间较短这一特点, 并结合灭火实际需要,在本条文中适当地增加了一些较大的推车式灭火器,同时还规定设置了一些灭火毯、灭火砂等。 对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提出要求,是为保证火灾情况下,人们能够及时拿到灭火器具实施扑救。 2. 6. 13 为防止消防机动泵受冻后难于启动,泡沫液因结冰而失效,因此,规定了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七节 含油污水处理 2. 7. 2小型石油库储存油品时,一般不进行切水操作,只是在检修、清洗油罐时,才排出较多的含油污水。 像这样间断排水,建一整套污水处理设备,在经济上不合算。 所以,应根据 情况采用合适的含油污水处理方法,如三节式隔油池、各种移动式废水处理机等,使处理后的污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第八节 电气装置 2. 8. 1小型石油库的电力负荷多为装卸油作业用电。 突然停电,一般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电力负荷分类标准,定为三级负荷。 若是要求太高,会使工程投资增大,经济上不合算。 2. 8. 2根据大量调查,小型石油库的电源电压多为 380/ 220V。 因为小型石油库用电量不大,又全为低压电器设备,若采用高压电源,还要设变电设施,在经济上不合理。 2. 8. 3低压配电问与易燃油品泵房相毗邻布置的情况是比较多的。 由于低压开关等电气设备多属非防爆型,操作时易产生电弧火花,而易燃油品泵房又属于爆炸危险场所,故低压配电间与其相毗邻时,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 本条一、二、三款规定的措施,都是为了防止爆炸性混合气体进入配电间引起爆炸事故而制定的。 2. 8. 4由于油气比空气重,油气容易积聚在凹坑处及通风不良的地方,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若电缆设在沟内,沟内容易积存这种爆炸性混合气体。 当电缆绝缘损坏产生电弧火花时,就会引起混合气体爆炸,造成爆炸火灾事故。 为防 止油气在电缆沟内积聚,电缆沟需要充砂填实。 小型石油库内的主要生产作业场所内的配电电缆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是比较安全的。 如果架空敷设,当油库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时,就可能会损坏电缆,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2. 8. 5进入室内爆炸危险场所的金属管线,在遭受直击雷和感应雷时,高电位会通过这些管线进入室内,有可能在某个间隙处产生放电火花引燃油气,造成爆炸或火灾事故。 为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规定了本条措施。 根据试验测试,金属管线在室外埋地长度超过 50m或在室外 100m之内的地上或管沟内的管线做两处接地, 且接地电阻不大于 20Ω时,引人室内的高电位可大大降低,雷害事故就可以避免。 2. 8. 6小型石油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参考了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化工设计标准《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技术规定》、美国国家电气法规《 NEC》、美国石油学会《 API 一RP500A C》、日本产业安全研究所技术指南《工厂电气防爆指南》、英国石油学刽销售安全规范》、美国规范《 NFPA 30 一 81》等标准规范及技术规定,并根据我们规范组和有关单位共同测试的大量数据制定的。 第三 章 汽车加油站 第一节 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 3. 1. 1加油站的油缸容量不同,一般来说其业务量也不同。 因此,它的危险性和对周围建筑物影响的程度也有区别。 本规范根据加油站油罐的容量将加油站分成三级。 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容量规定不大于 60m3的理由有二: 一、与《建规》规定的城市汽车加油站的甲类液体总储量,不应超过 60m3相吻合。 二、根据调查分析研究,我们认为城市内一般的汽车加油站设 60rn3 容量的油罐已够使用。 因为城市汽车加油站的年销售量平均为 3000t,多 则5000t,这样每天平均售量为 12~ 19m3。 如果将 60m3的油罐装满,平均可以销售 3~ 5d。 因为每个城市的石油公司都有石油库,每天都可以给加油站送油,道路状况比较好,不会因洪水将路冲断而不能供油。 特别是大城市,石油库不只一个,供油更为方便,所以油罐容量定为 60m3是可以的。 例如北京市东单加油站,平均每年销售约 8000t油品,但油罐容量仅有 45m3。 所以,只要加强管理,城市汽车加油站设 60m3油罐,是能够满足业务需要的。 《建规》规定城市汽车加油站的单罐容量不应超过 20m3。 我们考虑到给加油站供 油的汽车油罐车容量越来越大,过去全是 5~ 6m3,现在已达到 15~16m3 将来大型罐车可能更多,一个油罐应该在有一部分残存油品情况下,能接卸一个汽车油罐车。 另外也考虑到与《建规》相一致,故我们规定单罐容量不大于 20m3。 一级加油站:有些企业事业自用加油站,虽然日平均用油量并不多,但油源来之不易,平价油供应不足,只好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采购议价油品。 采购来一批油品就要有容器。 因此,有些企业自用加油站需要很大的油罐容量。 还有一些远离石油库的远郊区或山区的加油站,因为距石油库较远,道路状况欠佳,运输条件 不好,受天气或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如洪水将道路、桥梁冲断,若干天不能来油,这样的加油站也希望油罐容量大一些。 另外《建规》表 3. 3. 11中的注①也提到,甲类液体总储量不应超过 60m3,单罐容量不应超过 20m3,当总容量超过时,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该规范第 4. 4.2条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加油站油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规》第 4. 4. 2条的规定,加油站的油罐容量是可以超过 60m3的。 为了使本规范适雨于全国各种加油站的情况,我们划出一个油灌容量为 61~ 150m3 的一级加油站。 三级加油站:这一 级加油站是从二级加油站派生出来的。 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建成区,已将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布满。 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地区根本没建加油站,如西安市城墙以内,北京市二环路(原来的内城城墙旧址)以内,根本没有或仅有少数几个加油站。 现在,这些地区建筑物密度更大,汽车也逐年增多,确实急需加油站。 但是如果按二级加油站的规模和防火间距,在这样的地区很难找到一块地皮建加油站。 为此我们规定一个三级加油站,油罐容量不应超过 15m3。 这种加油站一般是 1个油罐, 1台加油机, 1个车位。 这种小型加油站业务简单,其与建筑物的距离可以小些。 注①是参照《建规》的规定制定的。 例如《建规》第 3. 3. 11 条规定的是甲类油品不超过 60m3,丙类油品容量未加限制。 考虑到现在柴油汽车逐年增加,郊区还向拖拉机加油。 所以,注①又规定当加油站没有柴油罐时,柴油和汽油可以折算。 注②规定城市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 因为一级加油站储罐容量大,加油数量多,对周围的影响威胁也较大,在人口稠密的市区,不宜建这么大的加油站。 3. 1. 2在进行城市加油站网点布局和选址定点时,应当处理好方便加油和不影响交通这样一个关系。 既要尽可能靠近道路特别是城市的主要干道和城 镇的出入口,以方便汽车加油。 又要尽量避免干扰交通运输,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 有些地方过分强调安全因素,把加油站视作“定时炸弹”,不积极从改进设备、注意防火和加强管理着手,单纯强调拉开安全距离,致使加油站远离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十分不便的道路边,给汽车加油带来很多不便。 故本条强调加油站应建在交通方便的地方。 3. 1. 3从石油销售部门的角度看,加油站建在交叉路口,能方便汽车加油,增加销售量。 解放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某些加油站就是建在交叉路口的。 但应当看到,道路交叉口特别是十字路口,最容易堵塞车辆,成为限制道路通行能力的“瓶颈”。 在道路交叉路口建加油站容易增加新的交叉点,势必要减少路口的通行能力。 但考虑到交叉路口的情况千差万别,因而做出本条规定。 3. 1. 4本条规定的根据说明如下: 一、一级加油站:《建规》表 3. 3. 11的注①规定,“汽车加油站……,当总容量超过时,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 4, 4. 2 条的规定执行。 ”本条规定的一级加油站地上罐距建筑物的距离正符合《建规》表 4. 4.2对容量为 51~ 200m3的油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规定(即 1 25m)。 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地下直 理油罐比较安全,几起直埋地下卧式油罐的着火事故证明,地下罐对周围影响确实不大。 所以本条对直埋地下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分别规定为 1 1 20m。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加油站与重要建筑物的距离要适当增大,以免加油站有火警时会引起这些场所内发生惊慌失措,争相夺路,疏散不及,引起踩死挤伤等人身事故,故规定为 50m。 油罐与道路的距离是参照《建规》表 4. 8. 3的规定制定的。 二、二级加油站:本规范规定的二级加油站油罐的总容量与《建规》是一致的。 对于地上槽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参照《建规》表 4. 4. 2中 1~ 50m3一档规定的距离 1 1 20m 制订的。 对于直埋地下卧式油罐,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我们根据调查材料分别作了规定。 对于三、四级耐火的建筑物,我们按《建规》要求规定其距离。 对于重要建筑物,我们大大增加了防火间距,规定为 50m。 对于一、二级耐火的建筑物,我们把间距缩小为 6m。 因为加油站的火势都不大,比较容易扑灭,着火时间短(都不超过 1h),不会引燃一、二级耐火的建筑物。 例如,北京市北满井加油站 1987年 12月发生火灾,油品就在油罐与站房之间燃烧,把房檐下的油桶都烧着了,也没引燃站房;北京市和平里加油站、天津市 大桥道加油站、郑州市人民路加油站、广州市工业大道加油站的地下罐都着过火,对距油罐 2~ 3m 的房子都没影响。 所以为了节约用地,为了能在市区内建加油站,我们将一、二级耐火的建筑物与直埋地下油罐的距离缩小为 6m。 三、三级加油站:前面已经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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