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梧桐中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安溪梧桐中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指导。 第八条:指导教师在二年内完成责任目标,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13 安溪梧桐中学 关于推行“德育导师制”的决定 ()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构建“全员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经 研究决定在我校全面实施“德育导师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坚持 德育为 首,倡导全员育人。 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使教育更趋亲情化、个性化,让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享受成功的快乐,教师应最大限度地理解、宽容、善待学生,在充分尊重和信任学生的前提下,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注重个别化教育,通过课外“一对一”、“面对面”的教育教学活动,使他们学会做人、学会求知,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与身心的健康发展 ; 同时以“德育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工作,充分整合德育资源, 积极探索我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学生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操作方法: 一种理念、两大目标、三个步骤、四项原则、五项制度、六大职责。 1.一种理念: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得到关爱。 2.两大目标: ( 1)使师生关系更融洽,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把教师的关爱深入到学生的心灵深处; ( 2)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寻找发展其潜能的有效方法,促进学生的人格成长。 3.三个步骤: ( 1)教师人人争当导师,师生双向选择结成对子; ( 2)导师与学生共同制定切合学生实际的成 长计划和导师工作方案; ( 3)导师利用有效时间、不同场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导育”活动,即对学生进行思想上的引导、学习上的辅导、心理上的疏导、生活上的指导。 4.四项原则: ( 1)个性化原则。 教师必须承认 并 高度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善于发展学生的个性。 要把每一个学生当作一首风格迥异的诗,学会欣赏学生,学会分享学生的快乐。 ( 2)亲情化原则。 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 3)渐进性原则。 遵循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循序渐进地实施教育。 14 ( 4)实效性原则。 加强过程管理,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全面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 五项制度 (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 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 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情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对学生每月的表现及每次考试成绩逐一记录,分析对照。 (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 导师每两周至少与结对学生谈心或辅导一次,每次谈心、辅导内容要有记录,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情况。 ( 3)建立家长联络制度。 导师每月至少一次对学生进行电话家访,每学期至少一次上门家访,及时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状况进行了解,并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作出相关判断。 (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 学校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提出诊断方案,指导个体实践。 ( 5)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对师生进行多元化评价、过程性评定和质性评定。 以是否有利于指导学生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是否有利于指导学生的品德与个性的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为主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师生绩效 评定内容和评定方式。 六大职责 ( 1)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防止和纠正学生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 2)关心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合理指导学生的学习。 (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指导学生的生活和心理。 ( 4)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 5)善于与学生家长、其他科任教师联络,全面了解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 ( 6)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困惑。 15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 1 11 12 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 情况严重 、 一时难以消除 的 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学校要经常 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以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6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020年 9月 修订 一、 依《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科任教师负责 每节课(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 的考勤登 记,学生 在上课 铃响后 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 1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三 、值日行政每堂课 到各班教室 收集 《学生出勤情况登记表》并交给政教处进行统计。 体、美、音、劳、实验课等不在原教室上课的,相关老师应在下课后及时将《出勤登记情况》上交政教处汇总。 四、 政教处 负责学生出勤登记管理,对无故旷课半天以上的同学应及时通知家长查明原因并登记在册。 学生考勤情况每 天进行公布。 五 、 学生 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 事先 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政教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 因 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六 、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政教处汇总学生缺勤情况,同时根据《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七、各 班主任 指定一位学生干部登记 每天本班学生缺勤情况。 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 , 与家长配合进行 教育。 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流生。 八 、对 没有认真落实《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导致学生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经对事故原因调查,属于责任事故的,依据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7 梧桐中学预防学生溺水管理制度 2020年 9月 从近年中小学 ( 幼儿园 ) 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案例来分析,有的是学生在放学途中到池塘边捉鱼虾时失足溺水,有的是学生在双休日到溪边玩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的是学生在放学路上到池塘游泳时溺水。 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为进一 步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成立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正副主任、 年段长、体育组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 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管理,严明纪律。 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 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后一旦发现学生缺课,要迅速查明缺课原因,及时通知家长,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学校。 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 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六、配合当地乡镇(街道) 、村委会(社区),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七、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采取班(队)会、标语、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八、每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拒绝溺水”学生承诺签名活动。 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河游泳的严重危害性,懂得生命的珍贵,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拒绝私自下河的防线。 九、中小学 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放学途中,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要切实 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等途径,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 18 任意识 , 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 十、加强与家长、社区(村)、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既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又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1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 学校 交通安 全工作,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学生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乘公交车或其他客运车辆。 学生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14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上放学, 14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车。 严禁学生乘坐柴三机、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 上学、放学。 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 看、三通过”,自觉听从交警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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