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四项制度”内容摘要:
⑸村将大学生村官的目标承诺书报乡镇党委备案。 四、考核评议制度 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侧重考核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采用“四评一综合”的办法进行。 ⑴村级组织考评。 村级组织应建立考评台账,台账记载内容及方法由各市(区)根据情况作出规定。 考评由村级班子成员依据台账记载情况及大学生村官现实表现,集体讨论确定。 ⑵村民代表直评。 将大学生村官纳入村民直评村官的范围,在公示其年度承诺目标完成情况 的基础上,听取述职报告,由村民代表进行评议。 ⑶大学生村官互评。 在每月或每季度组织大学生村官交流工作情况、经验体会的基础上,年末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一次互相评 5 议。 ⑷乡镇党委比评。 由乡镇党委根据完成共性任务的排名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排序打分。 ⑸综合评分。 大学生村官的综合得分,按照村级组织考评分、村民代表直评分、大学生村官互评分、乡镇党委比评分分别占40%、 20%、 10%、 30%的比例进行合成。 ⑴年度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直接挂钩,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市(区)制 定。 ⑵乡镇党委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按照一般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再从中择优表彰或向上级推荐“优秀大学生村官”。 ⑶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次年度不晋升薪级工资、不得提拔为村党组织负责人,换届时不得推荐为“两委”委员候选人。 ⑷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⑸对考核合格但在本乡镇大学生村官中处于末位的,由乡镇党委指派一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原则上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处于末位的,应予解聘。 、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 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每个大学生村官的考核等次。 对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6 的大学生村官,本人自愿的,可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续签合同,继续在村任职。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引导另行择业。 附: (参考样式。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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