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团支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的规律,能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 主动关注支部学生心理状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支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及时发现和帮助本支部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将重大应激事件、行为异常学生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关注特殊人群:对性格孤僻、家庭情况复杂、经济贫困、纪律观念淡薄、学习困难的同学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每月向辅导员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 情感、危机事件、综合评价等方面报告本支部心理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学生的变化。 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的学生跟踪及反馈。 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备注 以上的支部委员会职责只是大致各个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分工方向,具体工作还应参考实际情况 团支部一切重大决定遵循民主投票决议。 支部委员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团支部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要坚持“职责清晰,边界模糊” 的原则,可视情况相互协助完成工作,不要过分划清职责范围,应共同努力地完成团支部工作,在其位,谋其职。 各支部委员应虚心接受同学们对自己工作合理的批评建议。 三、团支部荣誉相册 团支部荣誉相册主要记录各个同学在大学期间所取得的各项荣誉及参加活动留念。 主要内容包括,团支部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宿舍 所获得的荣誉,以及个人所参加过的院校级甚至更大型的活动,所获得过的奖励,被通报表扬的经历等,每一学期做一次归总并打印出来。 相信这份团支部荣誉将会是今后将会是一份极具纪念性的“史册”。 撰写工作主要由团支书、文体委员负责, 其他同学协助完成。 四、 支部委员会的监督 支部委员会成员接受民主监督,支部委员会内部实行互相监督。 同学可参加支部委员会会及有关团支部重大问题的讨论,就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及民主性作出监督,并向全支部同学反映监督的有关情况。 支部委员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同学有关工作的一切问题的质询,并做出令同学满意的回答。 支部委员有不良行为的必须接受同学的公开批评,并予以改正。 团支部奖惩制度 一个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可以鼓励支部同学奋发向上,提高学习以及工作绩效,预防和纠正同学的 违规失职行为,保证团支部工作合理有序开展。 1. 评优、评先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管理办法》进行评选。 2. 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 对于优秀的评选, 将实行差额选举的民主集中制。 4. 实行申请制度:(如:国家助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选举)由学生先申请,由团支部统一实行民意选举,所选候选人由支部委员会参考平时考勤结果最终确定名额,并且按照平时的考勤状况及选举结果实行公示。 5. 在校为团支部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集体庆祝。 6. 在学校及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表 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按照学校发展性素质加分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分,并在基础素质加分中予以体现。 7. 因个人原因使团支部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8. 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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