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第十八条 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 10月 1日开始至 11月 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 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 各单位要依照单位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十九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股所、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条 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5 第二十一条 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 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 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 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 条 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 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三条 在日常控制中,单位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计划和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 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四条 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股室负责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人员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 统进行管理。 预算外的支出由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五条 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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