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项目范本---实施规划内容摘要:

号 位置 总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 农用地 编号 位置 建设用地面积 ( 7) 小 计 耕地面积 其他农用地面积 未利用地 ( 1) ( 2) ( 3) ( 4) ( 5) ( 6) 城镇建新区 建 1 XX 镇 卫星社区、南岳社区、鱼凫社路社区 / 镇江、衡宁、黄竹、红专、晶光、先锋、新河、永义 建 2 XX 镇 五里村 / 小计 / 86个拆旧地块 八个村 农民集中居住区 1 号 镇子场 / 2 号 新河、 XX村 / 3 号 晶光、 XX村 / 小计 / 总计 8 表 6 XX区 XX镇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 挂钩试点项目区地类平衡表 单位:亩 原建设用地面积 原耕地面积 原其他农用地 面积 原未利用地 面积 ( 2) +( 7) ( 3) ( 4) ( 5) / 挂钩后建设用地面积( 1) 挂钩后耕地面积( 6) 挂钩后其他农用地面积( 4) 挂钩后未利用地面积 / 14 第二章 项目规划方案 2 1 规划目标 紧紧抓住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这一有利 契 机,对项目拆旧区进行综合整理,将分散居住的农户 旧宅进行拆除复垦,集中居住,达到集约 、 节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 条件 及生态环境,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目标。 2 2 总体布局 四川省 XX 市 XX 区 XX 镇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由拆旧区和建新区共同组成,空间位置均在 XX 镇 域范围内,拆旧区安排在该镇北部的晶光、先锋、新河、永义、镇江、衡宁 、 黄竹、红专八个村,远期规划复垦农村宅基地面积 亩 , 在拆旧区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 ,占地 亩 , 城镇建新区总面积 亩(其中原有建设用地 亩) 安排在 XX 镇 小城镇规划区内,涉及五里、七里、清油 4 个村;本次实施的近期规划复垦农村宅基地面积 亩, 按资源部批准的周转指标 1032 亩计算, 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 亩 , 城镇建新区总面积 亩(其中原有建设用地 亩 ,使用周转指标 亩 )。 建新区中农民集中居住区 共 规划 3 个,并在拆旧 区 范围内集中,其中晶光、先锋两村建设一个, 远期占地 亩, 近期 占地 亩;新河、永义两村建设一个, 远期占地 亩,近期 占地 亩;镇 15 江 、 衡宁、黄竹、红专 4 个村在镇子场场镇规划 建设 一个,远期占地 亩,近期 占地 亩。 2 3 农 村 集中居住区规划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习俗和意愿,对集中居住区进行 高 起点规划,并按45 楼的高层进行规划设计,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人均用地 60 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 35 平方米,实行统规统建,并按 可住房标准进行建设;配套基本生活设施,要求达到最起码的入住条件。 人均配套 8 平方米养殖、杂物房 ,集中建设,分户饲养。 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畅通的对内对外信息及交通网 络。 2 4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规划 近期需对 86 块拆旧地 块总面积 亩进行复垦整理,改造为耕地。 具体作法是:在房屋拆除后,应及时将院落内的杂树、竹和杂草清除干净,将废砖瓦、碎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尽量重复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清除出拆旧地块, 可作为拆旧区规划 整治 道路和 建设 农民集中居住区作为垫层使用。 由于农村宅基地土 质肥沃,有机质含量高,可用施工机械将地表下60 厘米硬土层进行深挖,捣碎作为耕作层 ; 地势低洼的部分可就近取材,利用地势较高的旱地 土方 进行回填,达到高标准农田的质量标准。 拆旧区内共整 治沟渠 3条, 3920 米,整治 生产 道路 12 条,13540米。 16 第三章 投资估算 3 1 估算依据 ( 1) 项目规划; ( 2)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2020]41 号); (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20]282 号); (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D10122020; ( 5) XX 市 XX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 XX 区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温府发 [2020]72 号 ) ; ( 6) XX 市 XX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区 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 XX 区 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温府发 [2020]38 号 ); ( 7) XX 镇 小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农户入户调查资料; ( 8)中共 XX 市 XX 区 委办公室 XX 市 XX 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 挂钩试点项目 中农民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的实施意见》(温委办 [2020]33 号)。 3 2 项目拆旧区拆迁整理资金估算 项目拆旧区拆旧地块 86 个,总面积 亩,复垦旧宅总面积(含林盘地) 亩,其中 拆除房屋 平方米, 17 按照温委办 [2020]33 号文件精神,人均 35 平方米住房和 8 平方米养殖及杂物房实行以旧换新,剩余部分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按此规定测算,其中: ( 1)房屋补偿费:拆除房屋总面积 m2,其中主住房 ,人均 m2,偏、棚房 m2,人均 m2,应补偿总额 万元,其中主住房 万元,偏棚房 万元。 扣除以旧换新部分面积 157990 m2(偏鹏房全补贴),实际补偿面积为 m2(全为主住房) , 补偿总额为 万元,人均补偿费 元。 ( 2) 房屋拆除费: (含林盘)旧宅总面积 亩,总费用 万元 ,亩均 万元 ; ( 3) 土地平整费:总面积 亩,总额 万元,亩均 万元; ( 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其中竹 、木补偿费,其它附着物 万元; ( 4) 整治沟渠和道路费:总额 408 万元,其中沟渠 万元,每米 万元;道路 万元,每米 万元。 以上合计总额 ,其中补偿费部分 ,工程部分 万元。 3 3 项目建新区资金投资估算 3 3 1 安置拆旧区农户建集中居住区成本估算 ( 1)按温委办 [2020]33 号文件精神,项目区农户分配新房 18 实行 以旧换新,人平住房 35 平方米,养殖杂物房 8 平方米,共需安置人口 4553 人, 按可居住房标准设计,并 参照 XX 镇 建设“花香民居”的建设成本, 主居住房 每平方米 800 元, 养殖、杂物房每平方米 450 元,需建居住房 159355 平方米,建养殖、杂物房36424 平方米, 共需投入建设费用 万元,人均投入 万元; ( 2)集中居住区占地范围内花木及青苗补偿费: 集中居住区 总面积 亩,扣除原有建设用地后(已在入户调查中统计)为 亩,按亩均 万元 补偿,总额为 万元。 以上合计费用 万元,其中补偿部分 万元,工程部分 万元。 3 3 2 城镇建新区资金投资估算 ( 1)安置房建设费用估算:根据 XX区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作法,人均居住房面积 35 平方米, 人均商业用房面积 8 平方米,建筑成本参照拆旧区 800 元 /平方米标准,需安置人口 754 人,建安置房共需投入资金 万元,人均 万元; ( 2)房屋补偿费:参照拆旧区人均补偿 费 4749 元 计算进行补偿 ,共需补偿费 万元; ( 3)城镇建新区农户应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人均医保、社保费约需 万,共需医保、社保费 万元 ( 4)城镇建新区内拆迁农户异地建房占用土地补偿费。 占地 面积 亩,亩均费用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260 元的 10 19 倍计算,共需土地补偿 万元; ( 5)安置房占地范围内苗木补偿费 万元。 亩均 万元。 以上 城镇建新区 五项合计为 万元, 其中补偿部分 万元,工程部分 万元。 拆旧 、 建新两大项合计总费用 万元 ,其中补偿部分 万元 ,工程部分 万元。 3 4 其他费用测算 ( 1)工作经费总计 万元,其中: ①前期工作费 : 按工程施工费的 6%计 , 共需 万元; ②监 理费 : 按工程施工费的 %计取,共 ; ③竣工验收费 : 按工程施工费的 3%计取,共 万元; ④业主管理费:按 前期工作费 、 工程施工费 和 竣工验收费 三项之和的 2%计取,共 万元。 ( 2)不可预见费 : 按 前 期工作费 、 工 程施工费 、 竣 工验收费三项之和的 3%计取,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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