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模板内容摘要:

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 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 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 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 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 _________支付。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 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 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 ”不可抗力 ”是指受影 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 (不论曾否宣战 )、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 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本文由文学范整理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 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 )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 (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 )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 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盖章 ): _________ 卖方 (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模板二】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 )和株式会社 (以下简称买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 方法进行 )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 密度:克 /立方厘米 p20176。 c 最高 gb 188480 ② 含硫:重 % 最高 gb 38764 ③ 含水:重 % 最高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 86xoil25j 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 1 季度 吨 第 2 季度 吨 第 3 季度 吨 第 4 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 15 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 ① 款双 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 (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 5%。 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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