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座谈会等形式征集教学意见。 如兼职教师考评不合格者,学院将解除 聘任。 三、考试 1. 任 课教师应坚持平时练习、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制度,按时登记成绩,并在期末将总评成绩报教学办公室。 学生总评 成绩包括平时成绩( 其中考勤 占 10% ,平时成绩占 20% )、 期中成绩(占 30%)、 期末成绩(占 40%) 三 大 项。 2. 各门课程的考 试试题 按要求 制作 成 电子版,期中与期末试题 经教研室审核后复印。 任 课教师在 制作考卷时应注意广度和深度,要紧密结合教学内容, 检测出学生的实际水平。 3. 任课教师在监考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巡视,不得随意离 3 开考场或做 与监考无关的事。 如发现学生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院。 4. 期中考试时间 由教师在学院安排的考试周内,与同班的教师协商后自己选定 ,随堂考试。 期末考试则按照学院规定 的统一考试时间表进行。 5. 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提前或延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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