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质量教育规定内容摘要:

(公司统一 格式),一式三份,由 安质部 负责。 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颁发的 GB5306—— 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但上岗前必须进行短期安全质量教育,考试合格领取有效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连续中断作业半年(含半年)以上者,需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作业。 新从事特种作业的其他作业人员,再由操作证人员的指导下,工作满半年后方准参加培训。 学徒工必须学徒期满后方准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人员需 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见附件:特种作业人员职业禁忌症) 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使用劳动出版社《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系列教材》及公司相关部补充教材;公司内部管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选用我公司自编的《特种作业系列培训教材》。 所有特种作业取证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00 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考核。 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试不及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须重新培训,其费用自理。 复审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还需定期进行复审,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复审内容 复审本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进行体格检查。 参加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凡有特种作业禁忌症人员不应继续从事原工种作业。 对事故责任者审查。 在操作证有效期内,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 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事故记入操作证,并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吊扣操作成 1至 12 个月。 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其操作证。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收缴操作证。 4 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教育 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及部门以上的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市级以上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专业培训。 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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