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及典型违章内容摘要:

反违章奖励 发现和制止各类违章,直接避免了设备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 ,报安监部审核,经分管副总批准,给予 200— 500 元以上的奖励。 对纠正和制止了管理干部违章的人员,本人可直接向安监部报告,待复核后,报经分管副总批准,给予 200— 300 元奖励。 单位、站所、班组和员工个人,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者,由单位安全员审核,报经任分管主任(经理)批准后,给予 50— 200 元以上奖励(奖励资金列本单位罚款资金)。 附则 违章罚款的管理 公司由安监部统一制作违章罚款单。 违章罚款原则上用于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奖励。 公司违章罚款全部转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本办法解释权属大理供电局 农电工作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常见典型违章示例 大理供电局违章处罚通知书 农电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 达标标准汇编 版本号 /修改状态 :A/0 第 5 页 共 9 页 编号 :DLGAQ004 附件 1: 常见典型违章示例 一、 防触电类 作业性违章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擅自解除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紧急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宣读工作票和交待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 (8)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参加检修工作,不进行监护或离开检修现场不指定代理人; (9) 手持电气工器具电源、临时电原盘未装漏电保护器;低压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未接地(零);电气设备、电线,无罩壳、无绝缘裸露; (10)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1)线路停电检修,未在工作地段两端装设完接地线就开始工作;有交叉跨越的线路,一条线停电作业,对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12)在平行或同杆 (塔 )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没有设专人监护; (13)线路登杆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 (14)设备检修完毕 ,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5)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6)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17) 在二次线上或低压带电作业的工作,未采取防止短 路接地和防触电的措施; 农电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 达标标准汇编 版本号 /修改状态 :A/0 第 6 页 共 9 页 编号 :DLGAQ004 (18)工程调试、试验项目遗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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