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销售合同范本内容摘要:

向 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2)一次 逾期超过 __90__日 (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 后 或者多次逾期累计在 _90__日 后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__15_日 内 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并由出卖人扣除买受人有关费用后,将剩余购房款退还买受人。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 后 ,合同继续履行,自 约定 的应付款期限 届满之次日 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 计算 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 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 ,并于实际支付应 付款时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 所称 逾期应付款 是 指依照第 五 条 约 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 照 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具备条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厂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 第 6 页 共 17 页 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 政府政策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 第八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第七条所列明原因外,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不作累加 ): (1)逾期在 90 日之内,自第 七 条 约 定的交付期限 届满之次日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 计算 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三 __的违约金,并于该厂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15 日 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 退房。 买受人 退房 的,出卖人 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 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全部 已付款 ,并 按 照 买受人 全部已 付款的 10%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 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 七 条 约定的交付期限 届满之次日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 计算 向买受人支付 全部 已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 ,并于该厂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30 日 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及供热、采暖方式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接到买受人提出的书面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办理退房手续,视为接受该规划、设计的变更,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第 7 页 共 17 页 第十条 交接 厂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房屋 交付后,因该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采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和国家或政府规定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出卖人已按期向受买人交付房屋,自书面交房通知或确定的交房日期之次日起(属于买受人原因发生)买受人应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风险毁损责任,并由受买人承担因该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采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和 国家或政府规定的相关税费。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 使用条件: 、电交付时间同交房日期; ; ; __ _; 、绿化、停车位、部分配套设施随园区分期建设逐步完善; ____; 4. ; 第十二条 厂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 的约定 出卖人承诺该 厂 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 该厂房 质量符合国家 和本市 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 施工图 设计文件的要求。 具体装饰 和 设备标准 的约定 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 保修责任 第 8 页 共 17 页 出卖人自 该 厂房 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按照 国家 《房屋质量工程保修管理办法》 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 该 厂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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