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人工湖三期)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 , 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本工程实行投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后审的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加下阶段评审。 ,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1 (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商务标异常雷同现象指投标人之间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相同率超过 10%或超过 50条的); ( 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 3)投标 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 4)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有高于预算成本警戒值 1%或低于预算成本警戒值 2%的) ;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 1)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 3)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 招标文件 前 附表 要求的 ; ( 4) 商务标 和资格标 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5) 电子投标文件的水印编号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 6) 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 1) 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 2) 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 3) 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1)经商务标修正后,属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或商务标的修正中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 (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 31. 1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 1) 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 数据。 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 ( 2) 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 ( 3) 投 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 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成本价界定。 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 2位,第 3位四舍五入): ( 1)成本警戒值=预算成本警戒值 40%+投标成本平均值 60%。 如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均大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2 于预算成本警戒值的,即以预算成本警戒值作为成本警戒值。 ( 2)预算成本警戒值(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项)。 ( 3)投标成本平均值=所有低于预算成本警戒值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6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七节 授予合同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天。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 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 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中标人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日内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如中标人不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须按)。 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 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备案手续。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他协议。 、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 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 [20xx]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是投诉涉及投标文件内容的,必需提供信息来源,否则不予受理。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4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采用《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台建规 [20xx]228号)。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 (发包人 )与中标人 (承包人 )根据投标文件签订。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浙江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 工程地点: 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 工程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生态修复、景观、绿化以及部分构筑物等项目。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生态修复、景观、绿化以及部分构筑物等项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__ __ 五、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 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 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 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 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 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6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备案。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案意见: 编 号:( )备字第( )号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 浙江神仙居旅游 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人工湖三期 )招标文件 17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词语: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 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其顺序排列在中标通知书与投标文件之间。 合同生效的条件: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 合同有效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浙江神仙居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十七都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人工湖三期)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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