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验室安全处理废弃物作业指导书_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选拔与确定 参赛学生、研究与制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与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过程,按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完成竞赛的全过程。 、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角度出发,对竞赛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包括组织全体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培训方案,制定并实施培训内容,检查培训与竞赛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修正培训方案等。 ,认真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各项任务,注意从低年级学生中挑选人员参加科研工作和实验室的工作,做好参赛人员储备,在指导过程中,既要注意对学生智力因 素的培养,又要注意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九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竞赛专项基金用于竞赛事宜,以保障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竞赛经费(含组织经费、辅导经费、奖励经费、学生补贴等)由各竞赛工作组归口管理。 由计划财务处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章 奖励制度 第十条 工作量 参赛队员赛前需要进行集中培训的竞赛,需向相应的竞赛工作组报培训计划,经大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实施;未进行集中培训的竞赛,指导教师不再计算工作量,获奖后根据各个奖项的级别和等级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 专业技 术职务评聘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本人在学科竞赛、课外竞赛、体育竞赛中指导的学生获奖(仅限第一指导教师),按照竞赛获奖等级,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作为学术(技术)成果条件之一(不包括论文、论著): ,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 ,获省级一等奖以上者(含一等奖); ,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第十二条 奖金奖励 根据获奖等级,对指导教师、获奖学生进行奖金奖励(见附件 1)。 第十三条 对获奖学生的其他奖励 级、省级、校级竞赛获奖,竞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学生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吉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创新学分奖励。 、省级奖项的学生,与专业相关的获奖作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直接转化成毕业论文(设计)。 ,推免研究生时优先予以考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相关奖励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大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 吉林农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规范教学实验室管理,提高教学实验室利用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实验室工作档案基本内容 1.教学实验室概况及文件资料:教学实验室简介;上级有关文件;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等。 2.教学实验室任务管理: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室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实验教材、讲义及教学辅助材料、实验教学课表、实验项目库等实验教学运行资料;实验室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等。 3.实验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帐目、卡片、仪器说明书;仪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及全套随机文件等。 4.实验室工作记录及成果资料:实验室运行日志或使用登记簿 及各类工作成果等。 5.实验室人员信息: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分工等基础信息; 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及执行记录;工作考核及个人奖惩、研究成果等方面情况。 6.实验室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教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号、存档等工作。 具体要求参照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应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和真实性,采取平时收集与集中收集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每学期应集中整理归档一次,归档后的资料不得随意涂改。 3.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保管期限分长期、短期和与设备共存三种。 其中学生 日常考核登记表、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 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隶属短期保存资料,一般保存三年;与仪器设备有关的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即保存至设备报废之日为止;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4.实验室应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档案借阅、复制须经实验室负责人 同意。 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或 遗失,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5.实验室档案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如工作变动应做好移交工作,以保持档案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 一 日 吉林农业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 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实验技术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实验教学工作,同时也为实验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审、技术职务聘任、业务培训、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 从事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 考核内容 实验系列人员的考核,按照实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以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对职业道德、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综合能力以及奖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一)职业道德 主要考核思想观 念、道德品质和工作态度;考核其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技术、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法制观念、全局观念、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二)实验教学工作 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管理和出勤情况。 ( 1)实验课 前准备情况,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等准备情况,为教师服务等情况。 ( 2)是否定期进行了清账、核卡。 账卡物是否相符,是否及时准确,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 3)新购入的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完成了验收、编号、入账、建卡、建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原始单据是否齐全。 ( 4)大型精密设备是否落实了专人管理,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使用及维修情况是否认真记录并归档。 ( 5)是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是否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是否及时妥当。 ( 6)实验室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是否落实 (清洁卫生、文明管理方面的效果和问题 )。 ( 7)是否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并接受检查监督。 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效果。 ( 1)实验技术人员参加编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软件。 ( 2)参与实验室工作档案编制、规章制度的制定、操作规程的起草。 实验设备维护、维修以及设备改造、自制情况。 ( 1)新到仪器设备是否及时严格验收 ;并认真填写验收登记表,对验收中的各种问题是否配合有关部门作了妥善处理。 ( 2)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所需的配套条件 (如:水、电、气 );安装调试是否作了记录。 ( 3)仪器设备维修是否及时、有效;维修情况是否认真登记、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 4)是否按期上报了维修情况统计;维修的数量,档次和效果,年承担的维修仪器设备完好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 5)是否承担了对外服务工作,以及完成任务的数量和效益。 ( 6)参加实验技术改进、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实验教学方法改进、 实验室管理方法手段的改革。 业务学习提高及科研成果情况 ( 三 )综合能力 主要考核实验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精神,考核对基本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设备维修技术,实验室管理业务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分析和处理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编写的实验教材、技术报告或论文的水平和价值;学习、进修学科的水平及考试考核成绩。 ( 四 )获奖与受处分情况 获奖与受处分情况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三 考核种类和等级 考核等级: 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种类: 中期考核、学年末考核、晋职考 核。 四 考核办法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实验管理部门配合各院组织定期考核。 ( 1)每学期开学前,由实验室主任根据该室所承担的各项实验任务,按岗位责任要求,填写每个人员本学期工作责任任务书。 一式两份由实验室和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 2)实验室主任要督促本室人员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并定期检查评议。 ( 3)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情况统计表,每学期结束前由本单位组织部分学生座谈评议各实验课程,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 ( 4)各学 院每学年组织一次实验室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检查评比。 通过检查评比,评出相应的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5)学校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考核评比,着重考核教学实验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实验室的管理和安全情况;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在学院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实验室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在实验教学、实验改革、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实验室管理、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的效益者,经评定认可,给予奖励。 ( 1)凡设计新实验,且已被 学校实验教学正式采用。 ( 2)对原有实验进行内容与方法的改进、更新,经学校验收认可确有实用性、先进性。 ( 3)在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经审核评价认可。 ( 4)在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效益。 ( 5)学校评选出的优秀实验教学成果先进个人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作为升级和评定技术职务的依据。 ( 6)在科研等其他方面取得成绩者,凡符合学校其他奖励条件的,按学校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中考核为不称职。 ( 1)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擅离职守,造成重大 事故者。 ( 2)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凡学校有关部门及单位检查时不在岗,且无正当理由者,按旷工处理,一月内如果累计次数达到 2 次者。 ( 3)凡在学校安全或卫生检查及有关部门抽查中不合格者,经警告未经整改者。 ( 4)凡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串课、误课者。 ( 5)因实验仪器、材料、试剂等 实 验设备和条件未准备充分而影响正常上课秩序者。 ( 6)分配任务后无故不到职或未做工作者。 ( 7)如应管理和工作疏忽等人为原因发生火灾或被盗等重大事故 五、考核结果 年中考核优秀比例为 5%。 考核结果作为实验系列人员职务 评聘、提职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 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六 、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与本办法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教务处。 吉林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 保障 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 一 条 所有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 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 第 二 条 各学院 和 单位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 行政一 把手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为第二责任人,每个实验室指定具体安全 责任 人。 第 三 条 实验室主任是所在 一级 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每间 子 实验室都要指定专人作为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子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有义务协助实验室主任抓好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 第 四 条 各学院和单位要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基本的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 对实验室安全 条件和设施,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失效器材,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隐患。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必须首先撤离人员,然后尽快整改。 每个实验室要设置基本的救助材料如紧急救助药箱等。 第 五 条 各学院要经常对教职工 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通过讲座 、 观看录相 、教师讲授等 形式,分门别类地介绍实验室安全防护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为学生和教师们提供专业的安全防护知识。 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都必须参加 安全知识 学习,通过适当方式的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 第 六 条 对安全意识淡薄、不及时整改安 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其具体处罚除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外,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第 七 条 各学院和实验室要 熟悉 重点安全部位的情况,对存放危险品和安全用电的部位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对可能发生的危及安全的各种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腐蚀性液体倾洒、。医院实验室安全处理废弃物作业指导书_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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