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场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公司的薪酬总额并严格控制,子公司在制定年度预算时应一并考虑薪酬预算。 董事会严格控制子公司的用工总量。 子公司在董事会的指导下确定部门和岗位设置以及岗位人员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编制内的人员进出由子公司总经理自行决定和实施。 但不允许聘用与子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有亲戚关系及利害关系的人员。 公司综合办公室在子公司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节 财务管理 股东会、董事会对子公司财务控制包括财务管理体系、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 账款管理等方面。 子公司在董事会财务制度的框架内制定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见《北京机场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经理及有权限人员负责每天对子公司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同子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子公司对外融资权、担保权、对外借款必须经股东会审批。 子公司仅拥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必须经董事会审批。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委派财务负责代表公司对子公 司财务工作提供服务和实施监督(需要得到董事会的批准)。 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编制、人事关系在公司财务部门。 接受子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的双重考核(子公司对委派财务经理的考核重点在服务,董事会对委派财务经理的考核重点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 公司对委派财务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原则上委派财务负责人在一个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的期限为两个会计年度,且离开该子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子公司的委派财务负责人。 委派财务负责人执行每月定期述职和信息报告、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五节 审计监督 公 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由股东会选派审计人员对董事会、经营层进行审计工作。 公司财务部可以受子公司股东会的委托,行使子公司审计监督的职责。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各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各子公司应予以配合。 审计管理相关规定及流程详见《北京机场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股东会对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离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管理制度审计); 财务计划、成本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资金来 源审计; 新建、改建项目工程的预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资产管理审计; 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审计; 专项审计(管理计划、效益审计、任期审计、审计调查); 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执行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审计; 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 第六节 审批权限控制 对子公司的权限控制包括工作权限、财务权限和人事权限三个方面。 下列事项,需由子公司股东会决定。 子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子公司业务战略的制定; 子公司的合并、分立、 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开设孙公司; 子公司管理体制改革; 子公司增资、减资方案; 子公司产权或股权的变动、转让、划拨; 子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的决定; 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决策; 子公司贷款、借款、担保、抵押事项; 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与修改; 了公司投资性支出; 子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 有关子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对外公开披露事项; 需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需子公司报董事会审批,必要时需要由公司股东会审批: 子公司基建、大修项目; 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 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子公司价格体系的确定和调整; 子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设置; 子公司人员编制; 子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子公司经理的资金审批、合同签订等权限由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授予。 第七节 信息控制 董事会对子公司的信息控制包括管理者定期述职制度、财务信息报告制度、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专项事务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信息报告的原则:要以事实为基础,公正、客观,以利于公司有关领 导对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严禁瞒报、严禁主观臆断、报告不真实、报告不及时。 定期述职是董事会以会议形式对子公司经营者在述职期间职责履行情况、成功原因、不足之处、改进建议等进行审议和直接沟通而推行的一项正式制度,是述职双方在持续沟通中的一种正式形式,它与其他沟通形式互相补充。 述职人员范围:各子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时可扩大述职人员范围。 人员述职规定见(附件 1:子公司管理人员述职制度)。 述职基本流程:各述职人员提交述职报告→董事会董事审查报告→述职讨论评议→评价与建议 的反馈执行→下一次述职(包括上一次意见的执行反馈情况)。 公司各职能部门受子公司董事会委托,在会前收集与述职工作有关的信息,述职人员应提前两天向有关人员递交述职报告(子公司董事会董事、公司职能部门)。 述职审议的程序: 董事长宣布述职会议的目的和会议原则; 述职人述职; 董事会评议与讨论; 述职人进一步陈述; 形成评议意见。 述职报告的内容: 对上期述职意见执行情况的汇报; 当期经营状况与计划完成情况,后期计划与工作重点,希望从董事会得到的支持与配合,以及管理工作 上的建议等(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当期财务管理状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后期重大财务活动计划等(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计划目标,在对职责履行情况做定性与定量比较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估,分析成功因素、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述职审议的依据为:公司发展战略,年度计划与预算,述职期间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季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各述职人员的职责等。 述职期一般为一个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30 号作为述职期,如果时间更改,董事会提前半个月通知述职人员共同约定具体述职时间。 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及对述职对象的评价与建议,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作为对述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的依据之一。 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以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子公司每月 7 日前向公司财务部上报本公司上月财务报表。 子公司每月 10 日前向董事会上报本公司上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子公司每月 15 日前向董事会上报本公司上月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财务信息报告汇总表 信息项目 报告主体 报告时间 报告方式 报告对象 子公司会计 报表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每月 7 日 书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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