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指南附合同范本条款解读:总结计划汇报设计纯word可编辑内容摘要:
【范本条款】 第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以下第种方案执行: (一)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三)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条文解析】 目前,劳动者工资构成有多个部分,诸如基本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等,用人单位经常在劳动者工资的构成上进行各种繁杂的规定,造成在工资计算上的不便。 本条主要采取了三种工资计算方式,即固定工资制、浮动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 采取固定工资制的,劳动者工资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在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固定报酬。 固定工资制在行政管理岗位和服务性岗位采用较多。 该种工资制度下,劳动者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比较明确,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存在的争议也较少。 一些生产型企业、销售型企业较多采用浮动工资制,一方面对劳动者有最低工资保障,另一方面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目前,比较普遍的浮动工资制度,主要有基本工资加提成、保底工资加效益工资、责任底薪加提成的方式。 计件工资制,是根据劳 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数量,按照计件单价计算工资报酬。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问题,是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首次明确的内容。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试用期工资待遇的最低保障,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范本条款】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二)安排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按照乙方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三)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乙方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超过国家规定部分属加班时间,应按乙方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工作时间是法定节假日的,应按乙方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百计发。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乙方超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时间,不按加班处理,甲方可参照加班的工资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条文解析】 对劳动者而言,加倍工资是一种补偿,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分为150%、200%、300% 三类。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要分别处理。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其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正常的工作日和休息日之分,一般用周期计算的方式计算工时,有的实行月周期,有的实行季周期。 月周期计算工时的, 小时,季周期计算工时的, 小时。 对于超出国家规定部分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工资,但工作时间是法定节假日的,应当按照本人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职工,由用人单位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不受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按加班处理。 但从保障劳动者积极性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可以予以适当的补贴。 【典型案例】 王涛应聘至一家网络公司做技术总监,约定月薪2 万元,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007 年6 月,由于公司连续接了数个大业务,因此王涛整个6 月每天工作15 个小时以上,一天都没有休息。 7 月份公司发工资时,王涛发现自己6 月份的工资仍然是2 万元,就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而公司的答复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王涛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王涛6 月份实际工作时间高达450 小时, 小时,按照王涛的月工资计算, 元。 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王涛6 元(%)。 【范本条款】 第四部分 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 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与乙方自身条件,安排乙方担任(如部门经理、销售主管、行政主管、技术顾问等等)岗位工作。 由于乙方的工作岗位对技术设备有较高的要求,甲方承诺( ): A. 为乙方购置()的机器,建设独立的、达到()标准的实验室。 B. 为乙方配备()型号的小汽车一辆。 C. 为乙方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甲方将为上述财产与设备购买财产商业保险,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赔偿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条文解析] 本条是关于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的约定,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 对工作岗位的具体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有不同的考量。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希望劳动者一专多能、一个人能够完成多项工作,尽可能地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从这个角度出发,用人单位要尽可能将职位设计得更为宽泛,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企业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依据约定对职工轮岗,从而避免一个职工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企业专项信息集中在少数职工手里。 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很多劳动者认同“一招鲜,吃遍天”的发展思路,希望自己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成为某一特定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自己在人才市场上的就业竞争能力。 因此普遍希望自己可以在某一个固定岗位上工作。 从这个角度出发,劳动者应尽可能将自己的职位约定得更为专业,如行政主管、会计事务主管、法律事务主管、薪酬主管、试验员、技术员等工种,因为频繁更换工作岗位意味着专业技能的丧失。 此外对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而言,一般明确具体的管理职位比较合适,这样便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义务。 本条第二、三款是针对有特殊工作条件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而专门设计的有关劳动条件的条款。 实务中,不少用人单位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求贤若渴,为高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开出了非常诱人的条件。 这中间存在两个风险:,用人单位许诺的条件天花乱坠,真正上岗以后,却发现镜花水月,根本不能兑现。 通过本条款就可以明确对方义务,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引进的人才中有些人这山望着那山高,到岗以后,就琢磨条件更好的地方,出工不出力,甚至不负责任给单位的设备造成损失。 通过本条款可以对其进行约束,当然用人单位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尽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本条款的A项主要是针对高科技人才,如首席科学家、技术总监、首席研发专员、技术开发主管等而言的;B项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才、高级销售人才;C 项主要是面向一般的科技人才、文秘与一般主管。 【范本条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生产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应该符合国家(际)标准。 甲方应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甲方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在乙方正式上岗前,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工作岗位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乙方应如实说明。 [ 条文解析] 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为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的物质、技术与人员辅助的基本条件。 劳动条件包括两项内容:,如工作场所、劳动工具、机器设备、技术资料等等;,这是对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劳动者而言的,如高技术实验室、辅助人员、大量的资金等。 前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后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一方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约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岗位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是其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提供虚假信息构成欺诈行为的,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 条的规定,劳动者此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6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权利了解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情况,如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户籍情况以及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劳动者都应该如实说明。 如果劳动者不如实说明情况,构成欺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同样负有赔偿责任。 【范本条款】 第四条 A. 甲方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为乙方办理补充商业保险或。劳动合同签订指南附合同范本条款解读:总结计划汇报设计纯word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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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第 四 十 二 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 员工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之外, 甲 方 不得与 乙方 约定由 乙方 承担违约金。 五、 甲 乙 双 方 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2 甲 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 籍 类型(城镇、 农村 )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 ,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只要出现了本条 规定的三种情形 ,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