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的统一要求。 专业公司负责将所管辖的分包单位自带的施工机械作为自己施工班组的施工机械进行管理。 机械化专业公司应把其他专业公司所管辖分包单位的起重、运输机械等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纳入专业管理范围,视同自己的机械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协助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机械化专业公司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的起重、运输机械存在隐患和问题时,应立即口头或书面向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机械管理员通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机械管理员接到通报并核实情况后,向专业公司及所管辖的分包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在隐患和存在问题整改后,会同机械化专业公司进行复查。 机械化专业公司在巡视和检查中遇到分 包单位使用的起重、运输机械等危及安全生产时,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并及时向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机械管理员或所辖的专业公司负责人(机械管理员)通报情况, 按本条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机械管理人员根据施工机械管理要求,指导和督促专业公司做好分包单位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 3 机械事故管理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和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事故的报告、处理按《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程序和合同实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的分级管理。 6 监测和改进 厂内车辆每年检验一次。 起重机械两年检验一次,两年内起重机械(移动式除外)进行转场,转场后重新安装的必须重新检验。 分包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测由其自行联系政府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分公司工程部门机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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