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的填写内容摘要:

“勘察单位意见” :由地质勘察单位如实填写现场察看的情况,以及对地基基础的安全有较大影响的特殊情况及处理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由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察看的情况以及勘察单位对地基基础的意见,提出特殊情况处理意见和对应特别注意的控制事项; “验收结论” :由监理(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基槽(坑)经勘察、设计等单位共同验收,均满足勘察设计以及施工质量验收要求,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特别说明 :基槽 (坑)验收必须经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如另派。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