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委派制会计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库存及使用、保管情况按旬进行检查,对资金往来业务账户的对账情况按月进行检查; 实时对大额现金支付及结算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 性及其审批、授权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现金及结算业务,特别是对信用社人员在客户不在场的情况下办理现金支付及转账结算业务拒绝办理; 实时对新开户和挂失业务手续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监督,包括存折、存单、信用卡等业务; 监督信用社计算机业务操作,对操作员级别和权限、操作员交接、密码管理、磁介质档案管理等业务进行监督; 对信用社贯彻、落实上级行社下发的各种文件、制度和办法随时进行监督,对印、押、证分管分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信息补录和上报情况进行监督; 依据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对其它日常业务和新开办业务进行监督。 (七 ) 配合县级联社稽察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三条 委派会计对分社财务开支的管理职责。 委派会计对分社除存、贷款外全部财务事项开支入账前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批。 第五章 委派会计人员的权限 第十四条 委派会计的权限。 (一 ) 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制止和纠正权。 即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 门处理; (二 ) 在联社的指导下,有建立、健全信用社经济核算的组织指挥权; (三 ) 对信用社财务会计岗位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有提出建议权,对会计人员有业务培训组织权和履职情况考核权; (四 ) 参与信用社财务、贷款审批会议,监督手续处理的合规性; (五 ) 对会计报表有审核监督权,并与信用社负责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 ) 有权参与编制信用社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参与拟定信用社的年度决策方案和分配方案,审核投资项目可行性和重大经济合同合规、合法性; (七 ) 有权参与拟定信用社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 第六章 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会计核算质量和会计监督质量的考核与评价,由联社按季组织完成,考核结果作为对其效益工资分配、调整、续聘、奖惩和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委派会计的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二 ) 业务核算差错情况;。信用社银行委派制会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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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贷款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扣 5 分, 10 万元以上贷款无贷款卡一次扣 5 分;及时开展贷后检查,凡发现未达到联社规定 的一次扣 5 分。 严格执行贷款分级审批制度。 对上报联社审批的贷款必须手续完备,如手续不齐全的除给予退回外,发现一次扣 5分。 凡发现万元以上贷款无会办记录一次扣 5分;凡发现超授权、超授信和向内部职工放贷(包括担保)而未报批的一次扣 5分。
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七)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或借款人的关联方发生上述第(二)项第( 3)至( 12)项的情形,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措施。 (八)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构成贷款人违约。 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发放借款资 金
(五)各类会议的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转发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人事任免、奖惩及各项规章制度); (六)省联社及各处(室)的工作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七)省联社召开的各种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 (八)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的来电来文、下级单位上报文件及其 处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书资料; (九)其他应当存档的资料。 第五条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
先报告、后处理、尽快恢复运行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故障,由技术人员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非常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记录或复制设备提供的相关信息,并将故障现象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由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对故障进行排除。 短时间内不 能排除故障并影响运行时,应请求上一级运行部门进行技术支持或启用备份设备。
1. 收回员工工作证、名片、钥匙等; 2.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3. 征求对信用社的评价及建议。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信用社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 信用社的项目资料; 3. 信用社价值在 40 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 信用社工作证、名片、钥匙; 5. 信用社分配住房(未经过房改的); 6. 其他属于信用社的财物
户每个工作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至少四次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处理工作流程、了解办公信息、收阅电子邮件。 用户遇有长时间无法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务必使用 外出委托功能,避免延误工作流程处理。 第十二条 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如密码遗忘、岗位变动、部门调整、权限变更、上下级关系变化和用户撤销等,应填写《##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信息变更表》(附件 2)经相关领导审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