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户每个工作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至少四次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处理工作流程、了解办公信息、收阅电子邮件。 用户遇有长时间无法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务必使用 外出委托功能,避免延误工作流程处理。 第十二条 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如密码遗忘、岗位变动、部门调整、权限变更、上下级关系变化和用户撤销等,应填写《##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信息变更表》(附件 2)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变更处理。 第十三条 用户使用知识管理功能时,可将文档上传到具有权限的目录中。 上载文档宜用 txt、 doc 格式文件,上载图片的大小不得超过 500K,严禁上传 psd等格式的大型图片文件。 知识管理的目录权限由各级系统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与管理,并定期进行相关信息的过滤与检查。 第十四条 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内发布新闻或公告,发布人员务必遵循信息发布保密工作的部门主管审批制,严格发布程序,防范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五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增业务需求 ,申请部门应填写《##农村信用社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增应用需求审批单》(附件 3)提出书面申请 ,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参照实际办公规则和流程设定,使用部门应认真审查电子流程中的内容,若发现错误或处理过程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 第十六条 电子公文或电子文 档归档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要求,切实保证电子公文或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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