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自控设施变更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在进行变更作业前, 所属各单位 必须向生产运行处上报 仪表自动化系统变更申请, 包括其续表和变更涉及资料 修订表 , 以及相应技术方案, 生产运行处批复后方可进行自控设施变更。 自控设施变更实施期间,可能影响北京油气调控中心调度运行的施工作业,相关人员应及时告知北京油气调控中心。 可能影响到 ESD 系统的自控设施变更作业,在进行实施前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变更处理完成后应,应及时完善《仪表自动化系统变更记录》。 变更风险评估 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自控设施变更工作进行风险评估。 变更的实施单位在申请变更前,要对变更后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 确定相应措施。 仪表自控设施的变更,要从变更对整个自控系统、工艺控制、系统操作、原有功能、生产安全风险等方面带来的影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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