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内容摘要:

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售后服务要求 : ( 1)维修备件充足,所有问题现场解决。 ( 2)接到报修电话后, 1小时内响应,服务工程师 48 小时内上门服务。 ( 3)要求整机免费保修不少于壹年,终身维护。 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16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17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 采购人 ” 是指: 仁化县人民医院。 “ 监管部门 ” 是指: 仁化县 财政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是指: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 仁化县人民医院 , 广 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合格的投标人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 ;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标人 ” 是指经 法定程序确定 并 授予 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 货物 ”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 本国货物。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 服务 ”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18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0〕 299 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20]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 ( 1)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计价格 [2020]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类 型 率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 % % 100— 500 % % % 500— 1000 % % % 1000— 5000 % % % 5000— 10000 % % % 10000— 100000 % % % 100000以上 % % % 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 设备 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1. 5%= 万元 ( 300100)万元 %= 合计收费 =+=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 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 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19 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招标采购单位将 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 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采购单位 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 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 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投标人应按照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20 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 开标 一览表》和《 投标明细报价表 》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 投标明细报价表 》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 “ 免费 ” ;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 招标 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陆 仟 元整( 165。 16,000元);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 不 接受 以个人名义 所递交的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在 递交 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 28 日 下 午 15: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 提供盖章的银行回单为 准, 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 投标 保证金交纳凭证中 ): 收款人 : 广东 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 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020022819024521154 并请注明“事由: SY16GZ166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 账 附言标注本次采购项目编号,同 时 详细填写附件“ 投标 保证金交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21 纳凭证”,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 账 的风险。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 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人与采购 人 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 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或 不与采购 人 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投标的截止时 间 为 2020年 9月 28日 下午 15:0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 间 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四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 正本 ” 、 “ 副本 ”。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 与《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 晰标明 “ 投标一览表 ” 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 “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开标日期和时点) 之前不得启封 ” 的字样, 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招标采购单位 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仁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SY16GZ166 22 部分。 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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