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doc内容摘要:

(四 )设置财政票据管 理台帐。 (五 )按照规定向 同级 财政部门报送票据的领购、使用、结存和收入收缴情况。 (六 )履行财政票据年度检验和缴销手续。 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对单位财政票据的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财政电子化票据。 第七条 财政票据专管员应填写《云南省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表》。 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上线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登记表。 第八条 财政票据专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发生人员变更时,应做好财政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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