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医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否给一次补考 (含补实习) 机会。 第十 六 条 各科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 要 认真地填写 “ 毕业实习鉴定手册 ”。 实习全部结束,由实习组长负责收齐、交医 (教 )务科或护理部,经实习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回校后交 二级学院 审核存档。 第十 七 条 实习结束回校后,由教务处负责毕业考试 的指导工作,二级学院负责 组织 毕业考试出题、组考、临考、改卷和报成绩等工作;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第十 八 条 由教务处负责定期组织全校教学 (实习 )基地综合评估,为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X X 医 学 院 二0一 X 年 X 月 XX 日 医学院教学医院兼职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实习是医学生学习和掌握临床基本理论和临床技能的重要环节。 教学医院及其医护人员在临床教学和实习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毕业实习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 聘任兼职教师是我院毕业实习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工作。 第二条 兼职教师是根据教学医院承担的临床教学任务而设置的工作岗位,设有兼职班主任、兼职讲师、兼职副教授和兼职教授,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进行平级聘任,并有相应的任职条件、明确的职责和任期。 第三条 兼职教师编制根据承担教学任务数量而确定,教师职务有合理结构和比例,一般根据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而确定。 一般而言,须有我院学生实习的科室才进行聘任,兼职教师的比例为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职称的 50%以内。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医德医 风及品德修养,遵纪守法,尊重同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年龄一般在57 岁以下,身体健康,学术水平较高,兢兢业业,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全面地、熟练地履行应有职责,为同行的表率。 第五条 对本专业具有较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能胜任临床课讲授。 第六条 教学成绩显著,临床带教经验丰富,重视教学方法研究,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及临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实习生进行规范的临床诊疗操作。 第七条 对在教学管理、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医务人员,其受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任职其间,担任我院实习生的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按我院教学计划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掌握教学方法,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指导学生进行临床见习和实习,包括临床理论的讲解、医疗文件的批改签字、教学查房、指导基本技能的操作、组织病例讨论等教学工作。 保证每个学生应分管 6~ 8 张病床。 第十条 指导实习生完成毕业论文(限需要 完成毕业论文的专业)。 第十一条 做好实习生的各项考核及实习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完成一篇以上教学论文、体会或总结。 第四章 权 利 第十三条 兼职教师享有优先、优惠到学院进修、学习,进行科研协作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 优先接受 xx 医学院临床师资规范化培训的权力。 第十四条 可以 xx 医学院兼职教师的名义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 第十五条 兼职教师可到学院图书馆查阅资料和借阅图书。 第十六条 可参与学院有关科室组织的教材、辅导资料及实习指导的编写工作。 第十七条 可在我院学报发表学术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论文。 第十八条 教学医院可以根据医院教学情况自行对教学工作评优评先,兼职教师享有评定优秀教师的权利。 视医院情况,兼职教师可享有教学休假。 第五章 任职资格评审及聘任 第十九条 兼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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