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检验取证设备及智能手机取证系统谈判项目内容摘要:

价和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9. 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及相关经营业绩的介绍、售后服务计划及其他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9. 3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谈判过 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保证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3 10. 1 供应商应按照“商务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投标保证金。 10. 2 投标保证金 为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 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予以拒绝。 10. 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 代理机构 )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 额退还。 10. 4 成交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 , 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 5 投标保证金 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投标保证金 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 2)供应商不接受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其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 (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 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规定 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 ( 5)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未提供真 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 6)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 11.报价文件有效期 11. 1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 60天内保持有效。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 11. 2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 供应商拒绝上述要求的其 投标保证金 将不被没收。 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4 续有效。 12.报价文件的签 署及修改 12. 1 供应商应按“商务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报价文件,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 2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报价文件的副本亦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 3 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 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2. 4 报价文件应使用 A4纸张。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13.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标明谈判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 2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单独密封提交“ 投标保证金 ”。 13. 3 每一密封 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递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号: (如有分包) 在 ( 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并加盖公章。 13. 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 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3. 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5 14.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4. 1 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见“谈判邀请函”。 14. 2 报价文件需由专人送交。 供应商须将密封和标记后的报价文件,按照谈判文件中注明的谈判地址于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之前送交采购代理机构。 14. 3 报价截止后如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而不能继续进行 的,代理机构将宣布本次谈判失败,报价无效,并原封退回收到的报价文件,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4 在推迟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的情况下,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迟交的报价文件 15.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6.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 1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 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之前收到供应商 发出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6. 2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注明“修改报价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 16. 3 从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至报价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 投标保证金。 五、 谈判及评审 17.接收报价文件 17. 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收报价文件。 17. 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接收并不代表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密封完好,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应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6 监督人员或其他代表的最终检查为 准。 17. 3 谈判顺序的抽签。 各供应商代表在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公开进行谈判顺序的抽签,抽签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各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17. 4 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不作公开唱标。 17. 5 除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18.谈判小组 18. 1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谈判小组。 18. 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9.谈判原则 19. 1 谈判原则:谈判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19. 2 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报价相同时, 供应商 2020 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多少(即合同数量)为评审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数目多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 (注:类似项目是指 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项目 )。 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181 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20]300 号)规定”的 供应商 ,其产品报价给予 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20.评审程序 20. 1 抽签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 20. 2 初步审阅后,谈判小组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 整等),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7 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谈判。 如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前一轮报价。 20. 3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及承诺,包括最新方案、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 20. 4 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如报价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其报价将被拒 绝(作为废标): 1)报价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2)不符合供应商 资格标准 的; 3)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4)不满足谈判文件中标有星号“★”的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的; 5)供应商未提交 投标保证金 或金额不足的; 6)供应商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的报价有两个或多个的,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一种报价为准的; 7)最终报价超出业主(采购人)的预算价; 8)谈判小组认为报价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20. 5 谈判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 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各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各供应商的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 20. 6 谈判小组在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时,如发现最终报价在计算上或累加上有算术错误,则按以下方法修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 若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8 4)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所需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审时应计入总价; 5)谈判小组认为应调 整的价格。 20. 7 谈判小组按照上述原则调整报价文件中的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0. 8 谈判小组在各供应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基础上推荐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21.采购失败后处理方式 21. 1如开标当天 ,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继续谈判或转换采购方式(若继续谈判或转换采购方式须获得采购主管部门同意)。 若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原竞争性谈判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1. 2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21. ,出具谈判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 1 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资格后审且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 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后 3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如因成交供应商逾期领取通知书导致合同未能签署、项目工期延误等,成 交供应商须承担成交资格被取消、 投标保证金 被没收、赔偿损失等一切后果。 六、 授予合同 2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19 23. 1 谈判小组经评审后认为任何或所有报价均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有权否决任何或所有报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谈判文件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逾期质疑无效。 供应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间内,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 20号令 )及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论是质疑还是投诉,供应商均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作出回复(回复的原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并署名(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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