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工作项目内容摘要:

组对入围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修正得出经过算术错误纠正、折扣、为遗漏和偏差进行的调整以及其它规定的评比因素修正后得出的评标价,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在技术和商务部分 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技术、商务综合实力,决定排序先后,推荐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并写出本次谈判的《评审报告》。 6) 谈判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若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③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 时计入报价; ④ 如某报价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 若该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⑤ 谈判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7)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5. 3 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26. 投标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请投标人澄清 其投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 27. 评标 招标方依法组建评标 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中山市 三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和 修改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2 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第七章中规定。 29.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 最终审查 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预中标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 服务 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31.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之以书面确认。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方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 签订合同 32. 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中标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超过规定时间的仍未签订施工合同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2. 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 3 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 标文件的《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 中山市 三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和 修改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3 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3. 履约保证金保函 如果《商务资料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 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如未按第 32条 及 35条的规定办理,招标方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履约保证金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满前有效。 34.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间内,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论是质疑还是投诉,投标人均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 应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 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作出回复。 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 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 2座 15 楼 邮 编: 528400 电 话: 076088363800 传 真: 076022818188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人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 财政局三乡分局 3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由采购人依法确定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 结果公布后 3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如因中标人逾期领取通知书导致合同未能签署、项目工期延误等,中标人须承担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被没收、赔偿损失等一切后果。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山市 三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和 修改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4 G.中标服务费 36. 中标服务费 36. 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按服务类交纳中标服务费。 36. 2 中标服务费只收 现金或转帐到指定帐户。 36. 3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20]1980 号文规定。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 % % 100500 % % % 5001000 % % % 10005000 % % % 500010000 % % % 10000100000 % % % 1000000以上 % % % 37.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所有。 三、 用户需求书 一、 工作依据 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20〕25号); 2.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3. 《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4.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中山市统筹城乡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耕保函〔 2020〕 1479号); 5. 《关于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工作的通知》(中土函〔 2020〕 1485号); 6. 《中山市统筹使用建设用地规模工作方案》。 二、 规划评估 (一 ) 评估目的和意义 2020年 1月,《中山市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2020年)》经中山市批准实施,已近 3年。 为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研究分析规划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使规划方案进一步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保持规划的现 势 性与合理性,以加强政府在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调控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力度。 (二 ) 评估报告的要求和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编制、审批及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落实情况; 2. 规划实施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结构变化、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执行、规划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 3.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 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5. 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6. 评估结论。 三、 规划修改 (一 ) 修改的目的和意义 中山市 三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和 修改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6 通过调整三乡镇的建设用地布局,加强土地资源整合利用、形成规模效益,落实中山市要求统筹的建设用地规模,协调镇区之间的用地矛盾,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 (二 ) 修改方案的要求和内容 1.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2020年。 2. 规划指标 1) 建设用地规模采用上级规定的指标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采用原规划确定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后的指标数。 2) 允许调整各类开发园区建设用地规模;允许未入库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通过规划调整上图入库。 3) 以镇级为单位进行指标控制,镇级所辖范围内可跨村调整规划指标,调整后镇级规划图件须重新报备。 4) 数据库审查时,区别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审查要求,严禁突破约束性指标,科学合理控制预期性指标特别是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模。 3. 基本农田保护 涉及基本 农田调整的,原则上通过调整多划 (预留 )基本农田方式解决;归并整合零星、分散、低效、被污染的基本农田的,调整基本农田的面积不得高于省规定的比例,且需在规划调整方案审批前完成新划入基本农田的验收工作。 4. 建设用地布局 1) 有条件建设区。 三乡镇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不得超过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面积的20%。 2) 建设用地复垦。 建设用地复垦区面积不得增加,复垦区范围原则上不得调整;对于纳入复垦区范围、已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但不宜复垦的,在提供拟调入复垦区的地块未批为建设用地的证明前提下,可调整复垦区范围。 5. 与当前规划数据库和 用地报批的衔接 规划调整前后,其数据库需进行充分衔接;编制规划调整方案时,已通过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城乡 中山市 三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和 修改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7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审批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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