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内容摘要:

改善水体循环的指标。 对河道淤塞严重、过水能力衰减的河道,要提出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过水能力的指标。 对有防洪除涝要求的河道,应依据防洪标准、排涝标准、相关设计规范等,结合河流的实际情况以及流域和区域的防洪除涝要求与规定,合理确定拟治理河段的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河道供水任务要求,提出河道水利和水质保护的目标和标准。 根据河道水资源和水生态条件以及维护河流健康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提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四、治理工程措施 (一)水系沟通工程 水系沟通 工程 是指通过工程措施沟通水系,使得水流畅通,改善水质和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要根据水系的自然状况和水资源条件,水系的功能定位和目标要求,做好项目区的水系布局,对于有条件的要恢复原有河道和连通渠道。 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疏通阻碍水系连通的堵坝、卡口等,扩大重要节点。 6 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乡镇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尽量少占土地。 扩挖或新开河道河底高程应与相沟通的河道衔接。 利用堰坝进行水系沟通的,应合理确定堰坝高程及其调度原则。 (二)清淤疏浚与清障 工程 清淤疏浚工程是指通过人工或者机械将河道内阻水的如淤泥、砂石、垃圾等清理出河道,以恢复或扩大过水断面,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质等。 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通过分析河势变化以及实测断面情况,根据河道输水和防洪除涝要求,分析确定疏浚范围和规模。 应根据防洪除涝、输水的要求,并结合航运、水质改善、生态保护的要求,合理确定清淤疏浚河底高程。 应根据淤积的类型和疏浚的规模,合理选择清淤疏浚方式。 疏浚后河底高程要与上级河道河底高程相衔接。 对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滩地应尽量予以保留,有利于不同生物的栖息。 提出清除河道内影响防洪、航运、景观的障碍物方案。 尽量采用环保型施工方式,妥善处理清淤的淤泥,防止对河道产生二次污染。 7 (三)岸坡整治工程 岸坡整治工程包括岸线梳理、护岸修整、新建护岸、植物护坡等。 一般可分为以结构加固为主类型、以生态修复为主类型、以营造景观为主类型、综合类型等。 实施重点和要求是: 应根据河流和地形的自然特点以及生态的要求,合理确定河道岸线的走向,尽量维护河流的自然形态,避免裁弯取直、侵占河道。 因地制宜的 选择岸坡型式。 可根据整治河道所在区域划分为生活区护岸与生产区护岸(流经村镇的河段划为生活区护岸,流经农田等无人居住区的河段划为生产区护岸),并提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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