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方案内容摘要:

插座、窗帘盒及 挂镜线。 五、采暖设施应暗装。 第七节 语言教室 第 条 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 第 条 当控制台设于邻室时,二室之间应设观察窗,窗的设置应能满足教师视线看到教室每个学生座位的要求。 第 条 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2500mm。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 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600mm。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120mm。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 600mm。 第 条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第八节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 第 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 第 条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 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700mm。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 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 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 第 条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 第九节 合班教室 第 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第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第 条 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应做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 第 条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5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800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176。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 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550mm。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 450~ 500mm。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 课椅宜采用翻板椅。 第 条 在计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黑板底边;隔排视线升高低宜为 120mm;前后排座位宜错位布置。 第 条 当教室设置普通电影放映室时,放映孔底面的标高与最后排座位的地面标高的高差不宜小于 1800mm;最后排地面与顶棚或结构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2200mm。 第 条 放映白昼电影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放映室的净宽度宜为教室长度的 1/4~ 1/2。 二、安装透射幕洞口的宽度应为教室长度的 1/6;洞口的高宽比应为1:;洞口的底面标高与讲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1200mm。 三、放映室的墙面及顶棚面宜采用无光泽的暗色材料。 第 条 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 和银幕。 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 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的设施和窗帘盒。 第十节 风雨操场 第 条 风雨操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及男、女更衣室等附属用房。 第 条 室内活动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活动场的类型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条件确定,并宜符合表 的规定。 项目 面积 m2 净高 m 使用说明 小学 中学 中师 幼师 类型 小型 360 不低于 容 12 班 中型 (甲 ) 650 不低 于 容 12 班 中型 (乙 ) 760 不低于 容 23 班 大型 1000 不低于 容 34 班 二、室内活动场的设施、设备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条件设置。 三、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 2100mm。 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 四、室内活动场不应采用刚性地面。 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 第 条 体育器材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体育器材室宜靠近运动场,并宜与体育教师办公室和体育教师更衣室相邻布置。 二、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出入口。 三、体育教师更衣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 第十一节 图书阅览室 第 条 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兼借书处)。 第 条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师人数的 1/3。 四、学生 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20;中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12;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6。 第 条 书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203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500700 册。 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304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500600 册。 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8010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为 400500 册。 四、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 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 第十二节 教师办公室、休息室 第 条 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第 条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教师休息室。 第 条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等。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第一节 行政办公用房 第 条 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室和总务仓库等。 第 条 广播室的窗宜面向 操场布置。 第 条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二、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二节 生活服务用房 第 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I)厕所、淋浴室 第 条 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第 条 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 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 90m 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 第 条 当有条件时,学校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 学校水冲厕所应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道。 第 条 教学楼内厕所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 在厕所入口处宜设前室或设遮挡措施。 第 条 学校厕所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 2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0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 4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000mm 长大便槽)和 1000mm 长小便槽计算。 二、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 25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100mm 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 5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 长大便槽)和 1000mm 长小便槽计算。 三、厕所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 四、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 90 人应设一个洗手盆(或 600mm 长盥洗槽)计算。 第 条 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淋浴室、更衣间内应设排气管道。 (II)饮水处 第 条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 宜按每 50 人设一个饮水器。 第 条 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的宽度。 (III)学生宿舍 第 条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第 条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第 条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 78 人。 第 条 学生宿舍应设晒衣设施。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 条 宿舍盥洗室的盥洗槽应按每 12 人占 600mm 长度计算;室内应设污水池及地漏。 第 条 宿舍的女生厕所应按每 12 人设一个大便器。 (或长1100mm 大便槽)计算,男生厕所应按每 2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100mm长大便槽)和 500mm 长小便槽计算。 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中学、中师、幼师的女厕所内,宜设有女生卫生间。 (IV)食堂 第 条 餐厅和厨房的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干扰教学用房的正常使用。 第 条 食堂的餐厅和厨房,应设部分走读生吃午饭、热饭和课间加餐设施。 第五章 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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