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公交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加强运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对客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第 4 页 共 8 页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工作。 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发车。 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 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车辆经例检、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处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七、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 电话: 122(交警)、 119(消防)、 120(急救)、 110(报警),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 ,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公司与保险公司。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事故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积极协助 120 救护人员抢救伤者,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保护好自身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发生重大或 特大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上第 5 页 共 8 页 级管部门报告。 投入应急抢险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 5 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 参抢险人员年龄在 20 至 50 岁之间,且符合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并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接到应急抢险任务后,抢险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 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城市客运经营者亲自带队。 接受应急抢险任务时,抢险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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