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体系)薪酬制度内容摘要:

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体系)薪酬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新华信管理顾问公司制作2002 年 12 月 薪酬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 页目 录第一章 总则 .酬结构 .定工资 .本工资 .龄工资 .位工资 .历工资 .效薪酬 .度奖金 .度奖金 .目奖金 .裁特别奖 .它奖金 .加薪酬 .班工资 .车津贴 .餐补贴 .外津贴 .健薪酬 .用期薪酬 .职特约人员薪酬 .资级别确定 .酬调整 .资的支付 .酬组织与发放 .则 .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务序列工资等级表 . 薪酬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1 页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 本制度以集团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通用人才薪酬在福州市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有竞争力;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三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适用人员分类如下: 职能部门负责人类:指集团公司总部除房地产综合事务部、房地产营销策划部、房地产项目部以外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类:指各职能部门中除勤务系列员工外的所有普通员工; 业务部门负责人类:指总部房地产综合事务部、房地产营销策划部的部门负责人和房地产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 业务部门普通员工类:指房地产综合事务部、房地产营销策划部;各房地产项目部中的普通员工由各房地产项目部组织考核; 勤务系列员工类:指总裁办公室中驾驶员、前台、文印岗位员工; 派出管理人员类:指由三木集团总部向各控股公司、房地产合作公司中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 控股企业财务人员类:指各控股公司、房地产公司中的财务负责人; 派出普通人员类:指由三木集团总部向各控股公司、房地产合作公司中派出的所有普通人员。 薪酬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管理咨询 第 2 页第二章 薪酬结构第五条 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 绩效薪酬部分:包括季度奖、年度奖、项目奖、总裁特别奖、以及其它单项奖金;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驻外津贴、行车津贴、午餐补贴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第六条 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第三章 固定工资第一节 基本工资第七条 基本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当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 第八条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时间或其它原因,每月发放当地最低生活费。 第二节 司龄工资第九条 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 30 元/月。 第十条 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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