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评估标准 评分操作方法 分值 自评 他评 备注 学校管理 体卫美劳工作 38 ① 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按规定上好劳动与技术课,有劳动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 ② 能因地制宜让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制度健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 第 ① 要素 4 分;第 ② 要素 3分。 7 安全工作 39★ ① 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成立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师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效果好; ② 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③ 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工作档案规范、齐全; ④ 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 ①②③④ 要素各 3 分;市一级学校不少于 10分,有安全责任事故得 0 分。 (无学生食堂的学校各要素各加 1分) 12 ( 16) 40 ①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② 建立食堂物质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经常检查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第 ①② 要素各 4 分。 (无学生食堂的学校此项分值计入第3 41 条) 8 41★ ① 校舍消防意见书齐全,消防设施维护完好; ②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季度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③ 每年有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有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有消防疏散演练。 第 ① 要素 3 分;第 ② 要素 4分;第 ③ 要素 4 分;市一级学校不低于 8分。 (无学生食堂的学校 ①②③ 各 5分) 10 ( 14) -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分操作方法 分值 自评 他评 备 注 学校管理 安全工作 42★ ①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符合交通安全标准、证照齐全,驾驶员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② 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与司乘人员 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记录和司乘人员跟车记录规范、完整;③ 无超载等交通违法记录。 第 ① 要素 3 分;第 ② 要素 3分;第 ③ 要素 2 分;市一级学校不低于 7 分。 8 后勤管理工作 43★ ① 依法管理经费,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 账簿 ; ② 所有经费存入办学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账号,并与办学审批机关、开户银行签订了经费使用和 防止资金转移或流失监督合同; ③ 按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④ 董事、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总务、会计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没有抽逃资金行为。 第 ① 要素 4 分;第 ② 要素 4分;第 ③ 要素 3 分;第 ④ 要素 3 分;市一级学校不低于12 分。 14 44★ ① 依法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效果好 ; ② 经费使用合理,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净收益的 25%的比例提取发展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③ 设施设备利用率、完好率高,并能及时维修更新。 第 ① 要素 3 分; 第 ② 要素 3分;第 ③ 要素 2 分;市一级学校不低于 6 分。 8 - 2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分操作方法 分值 自评 他评 备注 学校管理 后勤管理工作 45★ ① 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岗位责任制,职工队伍团结、稳定; ② 服务设施开支成本核算合理,没有发现财产流失和浪费现象; ③ 重视加强对外交流,与周围社区、部门关系密切,招生简章、广告宣传实事求是,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 ① 要素 3 分;第 ② 要素 2分;第 ③ 要素 3 分;市一级学校不低于 6 分。 8 46 ① 建立健全学生生活管理制度,管理工 作规范、科学; ② 后勤服务单位具备行业资质,服务质量高。 第 ①② 要素各 3 分。 6 - 22- (二)学校获奖得分及督导评估评分表 级 别 奖 项 分 值 国际一等奖 国际性学科竞赛金牌、第一名、一等奖;奥运会、亚运会、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及国际体育单项比赛金牌、第一名、冠军。 10 国际二等奖 国际性学科竞赛银牌、第二名、二等奖;奥运会、亚运会、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及国际体育单项比赛银牌、第二名、亚军。 8 国际三等奖 国际三等奖国际性学 科竞赛铜牌、第三名、三等奖;奥运会、亚运会、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及国际体育单项比赛铜牌、第三名、季军。 6 国家一等奖 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英雄人物、先进人物或单位。 全国性学科竞赛、全运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全国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金牌、冠军、第一名、一等奖。 5 国家二等奖 教育部或教育部与其他部委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团中央命名的三好学生标兵、少先队红旗大队 (中队 )。 全国性学科竞赛、全运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全国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银牌、亚军、第二名、二等奖。 4 国 家三等奖 除教育部以外的各部委授予的各种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全国性学科竞赛、全运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全国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铜牌、季军、第三名、三等奖。 3 省一等奖 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英雄人物、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南粤杰出教师 ”。 全省性学科竞赛、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冠军、第一名、一等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一等奖,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3 省二等奖 省教育厅授予的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先进单位, “南粤教书育人 优秀教师 ”。 全省性学科竞赛、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亚军、第二名、二等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二等奖,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2 省三等奖 省教育厅与其他单位联合授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南粤教坛新秀 ”。 全省性学科竞赛、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季军、第三名、三等奖;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三等奖,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1 注: ,按奖项计分,同一人同一项目 (或作品 )同一学年内获奖多次,以成绩最优的一次计分。 计算时间为申报等级学校 (当年 9 月 )的前 3 学年。 (包括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及科技、文艺、书画竞赛 )计算得分的是:由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或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 )的全省、全 - 23- 国、国际性的比赛。 其他竞赛、如跨省、市的部分学校的联赛,个别单位组织杯赛、通讯赛则均不计分。 、二、三等奖,一律以省级奖计分;省级奖、市县级奖均不计分。 ,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锦标赛、杯赛、友谊赛、地区之间交流比 赛、对抗赛、通讯赛不计分。 获 奖 级 别 每项次 分值 自 评 他 评 项次 得分 小计 项次 得分 小计 获 奖 得 分 国际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国家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合 计 得 分 自 评 他 评 办学条件得分 自评 占分值 % 效益加分 自评 合计得分 自 评 占分值 % 他评 占分值 % 学校管理得分 自评 占分值 % 他评 他 评 占分值 % 他评 占分值 % - 24- (三)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三( 1):学校规模、教职工队伍、校园基本情况表 批准办学 时间 被评为三星级学校时间 学校法定代表人 学校规模 年 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其他 总计 班 数 人 数 班均人数 教职工 队伍 应配教工数 实 际 现 有 教 工 返聘已退 休的教师 数 返聘已退休的职工 人数 其 中 中共党员 共青团员 民主党派 专任教师 职工 校园 占 地 (㎡) 生均占地(㎡) 建筑占地(㎡) 绿 化 其 它 (㎡) 建筑面积(㎡) 其 中 生均建筑面积(㎡) 占地(㎡) 覆盖率( %) 教学和 行政 学生 宿舍 - 25- 表三( 2):校级领导班子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教龄 任职 时间 政治 面目 文化 程度 任课科目 及周节数 主管 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表三( 3):中层干部情况表 姓 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教龄 来校工 作时间 政治 面目 文化 程度 任课科目 及周节数 专业技术 职务 曾获最高 荣誉称号 - 26- 表三( 4):专任教师情况表 人 数 年 龄 专业技术职务 特级 学 历 任 课 教 师 35岁以下 36∣49岁 50 ∣ 59 岁 60岁以上 高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未 评 研究生 大学本科 专科 中师(高中) 达 标 人 数 达标率( %) 思品政治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科 学 音 乐 美 术 体 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 劳 技 信息技术 表三( 5):近三学年经费收支情况表 年 份 总收入(万元) 其中(万元) 总支出(万元) 其中(万元) 年生均教育经费(元) 年生均公用经费(元) 教师年人均收入(元) 职工年人均收入(元) 财 政 补 助 学 杂 费 收 入 社 会 赞 助 其 他 人员经费 公 用 经 费 生 活 费 杂 费 基 建 费 注: 1.年生均教育经费 = 2.年生均公用经费 = 总支出 -基建费 在校学生费 公务费 +业务费 +设备购置费 +修缮费 在校学生数 - 27- 表三( 6):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情况表 编号 名 称 间数 使用面积(㎡) 编号 名 称 间数 使用面积(㎡) 编号 名 称 间数 使用面积(㎡) 1 普通教室 16 体育器材室 28 教师办公室 2 科学探究实验室 17 卫生室 29 教务室 3 科学仪器准备室 18 心理辅导室 30 政教室 4 生物标本实验室 16 科技。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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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证》。 领取 上述“四证”后,举办者方可 招生,进行教育 、 教学 等活动。 第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名称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切表示其办学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 第十四条 凡租赁校舍举办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必须为民办学校缴纳办学风险金。 首期办学风险金以民办学校首期满员收取的学费总额为标准。 民办学校开办后办学规模扩大的,要相 应增加缴纳办学风险金。
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8.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 询问或质疑 应于 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 将 质疑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加盖公章 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逾期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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