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内容摘要:

交了可接受的 “ 撤回 ” 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 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 称、投标报价 、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 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若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为准。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将做 开标 记录。 223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44 评标委员会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16 页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 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255 投标文件的初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66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77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 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对投标文件 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本次评标的评分分值分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288 评标原则及方法 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经济评审。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 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 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 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第二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17 页 六、 授予合同 2299 授予合同的准则 除 第 32款 规定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3300 资格后审 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 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 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 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三楼 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 (联系人 : 高小姐 0769— 22805809)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做类似的审查。 招标人 保留审查 中标 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 权利,包括对 中标 人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审查通过, 招标人 将把合同授予该 投标人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 将拒绝其投标 报价 ,并对下一个候选的 投标人 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331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的权利 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 “ 投标资料表 ” 规定的幅度内对服务予以增减,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 3322 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 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3333 中标通知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18 页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 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3344 签署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 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 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 “ 投标资料表 ” 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 1份送至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34.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别人 3355 履约担保 中标人 应在领取《 中标 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 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取消 中标 人的 中标 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 ( 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 由 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 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 保函应在合同服务验收合格并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核结算后 28日内继续有效。 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 中标 人负责。 (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 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 ) ( 2)履约保证金。 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 ( 注明 中标通知书 编号 )。 中标 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 中标 通知书后的十 个日历日内 ,以银行收到为准)。 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开户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帐号 :44001778808053001387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款或第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 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19 页 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 中标 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 A4纸复印件 ( 注明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一式四份并加盖 中标 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收到 中标 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 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两份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 书面采购资料后,凭 中标 通知书与 中标 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 在整个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 中标 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 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明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前往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会计核算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 中标 人的汇入帐户。 3366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文件 “ 计价格 [2020]1980号文 ” 和发改办价格 [2020]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 详见附件一。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 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帐、电汇。 中标人如未按第 、第 ,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20 页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 勘现场和答疑,请投标人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采购人:东莞市 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 址 : 东莞市 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 22020526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投标时须 附有 投标保证金 ¥ 4,。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 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 15款”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收取帐 户 : 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银行帐号: 44001778808053001990 投标人须知 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天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及电子文档一份( U盘或光盘装载) 投标人须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 9 月 16 日上午 8:30— 上午 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 16 日 时间:上午 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地点。 投标人须知 开标时间: 2020年 9 月 16 日 时间:上午 9:30, 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三楼 B区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开标 一 室。 投标人须知 合同签订地点: 东莞市 城市综合管理局 合同的授予 投标人须知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的幅度为 +10%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21 页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仅供参考)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 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 采购方:东莞市 城市综合管理局 供货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东莞市市区内涝监测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434号 第 22 页 (以下简称买方) 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 买方 提供 的供货和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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