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如何防范招聘与录用中的风险内容摘要:

订了高额惩罚金措施,如果企业不注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签订程序等都十分危险,会陷入法律纠纷和遭受巨大风险,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企业的 HR十分紧迫和必要。 企业为防范签约不当而造成的事实劳动关系风险,现给出以下几条建议予以参考。 ①调整招聘流程、妥善安排合同签订时间。 许多企业的招聘流程是“招聘、面试、通知、录用、报到签约”,即劳动者先报到上班,上班后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之所以出现先报到后签约的情况,第一,用人单位实施,目的想在工作中观察和考察劳动者,以便在发现劳动者不满足岗位要求很方便的请其走人;第二,可能是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繁杂或效率低下而拖延所致;还有,可能因为个别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所致。 但不论什么原因,原来的招聘流程很有可能导致事实劳动关系地发生。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延迟订立合同的法律风险十分巨大,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上必须引起企业 HR人员的高度重视,最好安排劳动者报到前签约或报到当天签约。 ②在公司内部建立合同到期的提醒系统,并约定到期自动顺延条款。 企业员工众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样,期限不同,最终合同到期的时间也是不一样,人力资源管理上的疏忽未及时终止也未及时续签 ,导致本来正常的劳动关系不知不觉地变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情况十分隐蔽,企业 HR在这方面需要十分警惕、加以预防。 预防方法一,建立合同到期提醒系统,即通过一定技术手段 (络咨询人员开发合同管理系统等 ),使得本单位所有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前一定时间自动提示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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