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内容摘要:

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 “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 :“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 ”下午 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乘车人甲、乙、丙 3 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 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 是否合法。 为什么。 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 为什么。 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 为 什么。 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 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铀钟 评析: 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运输公司承担。 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例八、委托开发技术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情介绍: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 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 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 4 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 2020 年 4 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 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 试分析:( 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 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 ( 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 ( 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 为什么。 ( 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 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评析: 1.我国于 1999 年 3 月 15 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 339 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 2.本案适用新《合同法》。 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 1999 年 10 月 1 日,本案当事人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 1999 年 10 月 15 日。 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 因为,合同法第 339 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4.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 ,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置,并可优先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 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铀钟 案例九、赵某能少付保管费吗。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情 介绍:某个体户赵某在某仓库寄存彩电一批 100 台,价值共计 100 万元。 双方商定:仓库自 1 月 15 日至 2 月 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 2 月 15 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 2020 元。 2 月 15 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 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 1 月 25 日晚上才入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 250 元。 该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 赵某认为该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该仓库 不可能空着货位。 只同意支付 1750元保管费。 该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 试分析: 1.赵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 为什么。 2.该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 为什么。 3.该仓库留置所有货物的做法是否正确。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 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铀钟 评析: 1.不合理。 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 382 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 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 2.可以拒绝。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 《 合同法》第 380 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 3.但本案保管人某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 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 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 所以某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 250 元的货物。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 日,某印 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例十、该委托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关系如何。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 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情介绍: A 橡胶集团公司委托 B 进出口公司从美国 C 公司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 B 进出口公司根据 A 橡胶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与技术要求与 C 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 C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交货。 5 月 20 日 C 公司将设备交到 A 橡胶集团公司指定的厂房,并派人到 A 橡胶集团公司指导安装。 设备安装完毕,于 6 月 1 日试运行,经过再三调试,至 8 月中旬设备运转仍不正常,不能拉延出合格的橡胶制品,无法达到合同的技术标准要求。 后经专家鉴定,该设备在生产和设计中出现缺陷,不可能用中国原料生产出合格产品。 为此, A 橡胶集团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 C 公司赔偿其损失。 C 公司辩称:合同的主体是 B 进出口公司, A 橡胶集团公司无权起诉。 另外合同签订地是在香港,中国法院无管辖权。 试分析: 1.试分析该案件中的合同关系。 2. C 公司的主张是否有法律 依据。 3.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铀钟 评析: 1.本案中 A 橡胶集团公司是委托人, B 进出口公司是受托人,美国 C 公司 是第三人。 《合同法》 403 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因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符合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委托人 A 橡胶集团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国 C 公司行使索赔权。 2. C 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C公司将合同标的运抵委托人 A 橡胶集团公司厂房,并指导设备安装,就已经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该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3.中国法院可以运用中国《合同法》对 C 公司因生产和设计上的缺陷过错,判处 C 公司赔偿 A 橡胶集团公司损失。 合同法案例集及 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例十一、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2020年 5月 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 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 5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慈蕉自邪傲童憨肥嘶沼垃逼吕振柴搀垛蠢露孵藏尚瑟碳轻挂庭升岿屋戍疮或子纂炙长蔑醚蚊绍耗扔氮铂找略躬猛搁抄兼天菱齐皿菲阿叔喷王抿 铀钟 案情介绍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 10 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 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 50 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 50 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