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营销]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内容摘要:

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四)擅自移动、占用、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禁止行为之一的 ,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 ,有权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行使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受理,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立案,填写《立案审 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调查,现场检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商请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违法行为 制作执法卷宗,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执法卷宗经大队负责人审查后,报送法规科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当事人履行决定 结案,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法规科审查 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48)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限 48 房地产执法处罚岗 对安装影响房屋结构的动力设施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 处罚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 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五)安装影响房屋结构的动力设备。 ”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禁止行为之一的 ,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 ,有权要求赔偿。 情节严重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行使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受理,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调查,现场检 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商请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违法行为 制作执法卷宗,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执法卷宗经大队负责人审查后,报送法规科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 当事人履行决定 结案,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法规科审查 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49)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限 49 房地产执法处罚岗 对影响公共卫生、破坏周围环境的行为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 处罚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 区域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六)影响公共卫生、破坏周围环境的行为。 ”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禁止行为之一的 ,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 ,有权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行使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受理,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调查,现场检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 商请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违法行为 制作执法卷宗,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执法卷宗经大队负责人审查后,报送法规科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当事人履行决定 结案 ,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法规科审查 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50)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限 50 房地产执法处罚岗 对占用和出售属于业主共有的自行车棚、车库等设施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 处罚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城市住宅区内的自行车棚、停车场等共 用设施设备和共用场地,已摊人房屋销售面积的,属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出售和从事经营活动。 ”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占用和出售属于业主共有的自行车棚、车库等设施的占用和出售属于业主共有的自行车棚、车库等设施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202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行使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受理,填写《案件受理登 记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调查,现场检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商请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违法行为 制作执法卷宗,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执法卷宗经大队负责人审查后,报送法规科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当事人履行决定 结案,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法规科审查 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51)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限 51 房地产执法处罚岗 对损坏房屋及共用设备、设施和损害公共利益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 处罚 《大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法,损坏房屋及共用设备、设施和损害公共利益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可处以 5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行使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受理,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调查,现场检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商请行政主管 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违法行为 制作执法卷宗,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执法卷宗经大队负责人审查后,报送法规科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当事人履行决定 结案,填写《结案 审批表》报法规科审查 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52)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限 52 房地产执法检查岗 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行政许可 (房屋拆迁许可、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许可 ),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管 委托执法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 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行政许可(房屋拆迁许可、房屋拆迁单位资质许可 ),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检查 行使房地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权 : 检查是否取得行政许可或检查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 现场检查勘验并作好记录 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受理、立案) 报告 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存档备查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53)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限 53 房地产执法处罚岗 对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 处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擅自实施拆迁的 ,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0 元以上 50 元以下的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单位 行使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受理,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审查 调查,现场检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商请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违法行为 制作执法卷宗,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执法卷宗经大队负责人审查后,报送法规科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当事人履行决定 结案,填写《结案审批表》报法规科审查 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地产大队(岗位) 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 54) 序号 执法机构 执 法 内 容 执法 性质 执法类别 执 法 依 据 执法范围 执 法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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