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十九条 测量资料要档案化管理,矿地测部门必须建立资料室,配备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员。 历史及重要资料要交矿档案室。 第六十条 向上级或为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向矿内单 位提供资料要经部门领导批准。 19 第四编 矿井防治水 第一章 基本职责与要求 第 六十一 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 “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坚持“预测预报、超前探查、综合治理、安全评估、验收审批”二十字防治水工作程序,构建“管理、投入、科研、培训”并重的防治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六十二条 防治水工作的基本职责与任务。 一、地测处是集团公司防治水工作主管业务处室,矿地测部门是矿防治水工作主管业务部门。 矿要建立完善 地测防治水机构。 配齐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 、地测处负责组织编制矿区水文地质,防治水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总体设计、专项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制定技术措施。 矿地测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文地质,防治水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总体设计、专项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制定技术措施。 三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赋存、运移及动态规律,预测矿井涌水量,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四 、对有可能造成突水的矿井或采区,必须建立注浆 系统和水文地质动态观测与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观测,建立标准水样。 在有突水危险的地方,必须设立专职监测人员,观察分析险情,制定处理对策。 五 、根据生产安排,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提供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六 、收集、调查和核对矿井范围内正在开采的小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图上标出其范围、年限、积水等情况,对威胁安全的小煤矿及老窑,必须提出处理意见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七 、开展职工防治水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20 八 、推广应用防治水新技术、新方法,组织进行矿井防治水技术 研究工作。 第 六十三 条 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和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做好水害调查、分析和预报,加强对防治水工程的监督检查, 集团 公司对矿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和平衡。 矿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有处理整改意见,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 六十四 条 有突水威胁的矿井和采掘作业场所,要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规定避灾路线、设置路标。 第二章 防治水基础工作 第 六十五 条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根据矿井及其周边老空积水、矿井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和富水性及补给条件、矿井涌水和突水分布规律及水量大小、煤矿开采 受水害威胁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四种类型(见表 21)。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一般每 35 年重新确定一次,但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突水量首次达 300m3/h 以上或死亡 3 人以上)应在一年内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评定必须编制专门报告,也可以在矿井地质报告的专门章节中进行评定。 21 表 21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类别 分类依据 简单 中等 复杂 极复杂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 含水层性质及补给条件 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差,补给来源少或极少。 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一般,有一定的补给水源。 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 岩溶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给条件很好,补给来源极其充沛,地表泄水条件差。 单位涌水量 q( L/) q≤ < q≤ < q≤ q> 矿井及周边老空水 分布状况 无老空积水。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置、范围、积水量清楚。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楚。 存在大量老空积水,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楚。 矿井涌水量 ( m3/h) 年平均 Q1 年最大 Q2 Q1≤ 180 Q2≤ 300 180< Q1≤ 600 300< Q2≤ 1200 600< Q1≤ 2100 1200< Q2≤ 3000 Q1> 2100 Q2> 3000 突水量 Q3( m3/h) 无 Q3≤ 600 600< Q3≤ 1800 Q3> 1800 开采受水害 影响程度 不受水害影响 受水害影响,矿井偶有突水,但不威胁矿井安全 受水害威胁,矿井时有突水 受水害严重威胁,矿井突水频繁 防治水工作 难易程度 简单 简单或易于进行 工程量较大,难度较高 工程量大,难 度高 注:。 q,矿井涌水量 Q Q2和矿井突水量 Q3中,以最大值作为分类依据。 ,且水文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分煤层进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 六十六 条 矿井防治水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 一、防治水基础资料台帐: 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 气象资料台帐。 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帐。 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台帐。 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 矿井突水点台帐。 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帐。 水质分析(监测)成果台帐。 水源井(孔)资料台帐。 22 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帐。 1 井田周边煤矿及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 1 防水墙观测资料台帐。 1 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帐。 二、防治水基础图件: 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其他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绘编的图件。 三、在建矿井的资料图件: 在建矿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 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并全部移交给生 产单位,包括: 水文地质观测台帐和成果。 突水点台帐、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以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 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 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建井水文地质总结报告(可与建井地质总结报告合在一起)。 四、废弃关闭矿井闭坑报告。 报告内容中防治水部分应包括: 闭坑前的矿井采掘空间分布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及积水量进行分析评价。 闭坑对邻近生产矿井安全的影响和应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井筒封闭设计。 五、 煤 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 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第 六十七 条 结合矿井生产存在的问题,开展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 23 测。 一、及时收集气象资料。 二、收集井田邻近地表水体历年洪水位、流量资料; 观测 井田 河流、水渠、积水区等地表水体的水位、流量、积水量、最大洪水淹没范围、含泥砂量、水质和地表水体与下伏含水层的水力关系等。 一般每月观测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三、开 展小煤矿调查。 调查 周边 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 矿井的空间关系,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 四、地下水动态观测。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矿井都应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 观测孔设点前必须进行专门设计,观测内容以地下水位为主。 观测量具应统一,不得随意更换,不得使用伸缩性大的量具,测量工具每季校验一次。 采 用智能自动水位仪观测、记录和传输数据的,每半年人工观测校验一次。 观测孔(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建立台帐并标绘在综合水文地质图上。 观测孔(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 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应在开采前一个 水文年进行,在采掘过程中必须坚持观测。 在未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之前,每旬观测一次,以后每月观测 1 次,汛期每旬观测一次,矿井突水时观测时间与井下涌水量观测时间同步进行。 要保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精度。 人工观测钻孔水位时要有两次读数,其差值不得大于 2cm,取值用平均数。 第 六十八 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 一、 对新开拓的井巷(竖井、斜井、石门及其它岩石巷道)所揭露的水文地质现象,要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当井巷穿过含水层时,应详细描述其产状、 厚度、岩性、构造、裂 24 隙、岩溶的发育与充填情况,对揭露的出水点应详细记录出水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和水温等,并采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对含水层裂隙,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物等,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 测定的面积:较密集裂隙取 12m2,稀疏裂隙取 410m2。 其计算公式为:  %100 FabK T 式中: KT— 裂隙率( %) F— 测定面积( m2) a— 裂隙长度( m) b— 裂隙宽度( m) 对断裂构造,应测定其断距、产状、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程度及出水情况等。 二、矿井发生突水时,要及时进行井上下的水位(压)、水量、出水特征的观测编录工作。 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确定突水类型。 测定突水点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了解出水前兆,判别突水水源,分析突水原因。 对于涌水量小于 30m3/h 的突水点,突水初期每天观测一次水量、水位,三天后三天观测一次,若水量稳定或逐步减小,可恢复正常观测。 当 发生涌水量大于 30m3/h的突水时,要及时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对于灰岩承压水上、含水层(积水区、“离层”水体)下和近断层的采掘工作面要停止作业,观察处理,突水初期井下每 4 小时测定一次水量,地面每8 小时观测一次水位,三天后每天观测一次,水量稳定后恢复正常观测。 当发生涌水量大于 60m3/h的突水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集团公司根据危急情况在 2 小时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井下水量每小时观测一次,地面水位每 4 小时观测一次,及时采水样进行分析, 25 同时采取积极抢救措施。 突水后观测数据要及时整 理,填制突水台帐,绘制突水点水量、水位变化动态曲线,分析预测涌水量变化趋势,指导水害治理。 对发生 30m3/h以上的突水, 7 天内编制突水情况报告并报送集团公司。 报告内容包括:生产概况、突水经过、水源分析、损失情况、教训和防范措施等。 三、矿井涌水量观测。 矿井应对总涌水量、分水平、分采区和集中出水点设站进行观测。 建立观测制度。 正常情况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矿井每旬观测 1 次,中等及以下矿井每月观测一次。 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一般突水或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适当增加。 当采掘工作 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 10m,观测一次涌水量。 施工至含水层时,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它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具和仪表要定期校验。 井下防治水工程(疏水降压、放水试验、老空水探放、离层水体疏干、四含疏降等)要求的水文地质观测,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 第三章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 六十 九 条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原则和目的任务: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必须密切结合矿井生产和水害治理,以发展煤炭生产、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安全程度为中心,以解决采区工作面接替为重点,坚持井下为主、地面为辅、查中有治、治中有查、查治结合的原则,查明开采水文地质条件。 主要目的任务: 查明矿井主要含隔水层的特征、岩性、厚度、富水性(隔水性)。 26 查明矿井充水因素、补给通道、充水水源及含水层之间的联系。 建立主要含水层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 系统采集岩、土、水样品,进行物理力学试验和水质化验,建立水质样本 ;进行似稳态测温,掌握主要含水层水温特征。 进行放水试验和其它水文地质试验,了解人工流场变化和边界条件,进行矿井涌(突)水量预测。 第 七十 条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基本要求。 一、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内容要求: 在综合分析以往进行的水文地质工作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编制补勘设计。 补充勘探的目的、任务和经济技术分析。 勘探工程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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