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10洗衣店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衣物名称及颜色、判别项目、店经理签字及日期。 如因店经理签 字的判别项目被处罚,前台不承担责任。 对客户衣物有脱线、纽扣脱落等进行小补小缝。 衣服内外须整洁,衣服表面无起球、无线头、无附着物。 对衣物其它瑕疵门店有能力作简易修补的应作简易修补。 包装衣物须在熨烫冷却挥发 1 小时之后包装。 潮湿衣物不得包装。 包装一律由前台 负责 , 严禁 其他岗位的员工包装, 违 者 每件 罚款 10 元。 如无法 确定违规 包装者, 则由 所有店员承担 每件罚款 10 元的责任。 日清日结 : 超出正常工作量 50%以内, 达到包装标准的衣物,当天必须全部包装上架。 违者每件罚款 2 元。 抽查及 奖惩 : 公司检查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包括检查收衣、洗烫、上架质量等项目)。 对抽查结果实行 奖励,全年经检查 100%合格者奖人民币 1000 元, 99%合格者奖人民币 500 元, 98%合格者奖人民币 200 元。 每次每人抽查 10 件 衣物 ,每一件不合格衣物罚款 10 元。 因漏检而产生赔偿,应承担赔偿 总额 的 10%30%。 如用洗衣 费 方式进行赔偿按面值的 3%10%赔 偿。 形象墙 至 门口 及门外 3 米之内 、挂衣区、门 窗 及 墙壁 等应属前台卫生责任区及相关物品 每日打扫, 在营业期间始终 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违者 , 当班人员 每人 罚款 10 元。 第四 章 洗 衣 4 一、 洗衣师应能 鉴别污渍、掌握纺织面料的性能与鉴别技术。 二、 正确操作各类洗衣设备, 并 掌握各种专业技能和洗涤剂 的使用方法。 三、 待洗衣物进行洗前检查,有瑕疵未注明 的 应交还前台处理。 四、 衣物先按干洗类、水洗类进行分类后,再按深色、浅色分类。 按先浅后深,对衣物先作预处理, 浅色衣物必须使用蒸馏或过滤后的干净溶剂洗涤。 五、 对一些罕见面料衣物,在隐蔽处先进行局部实验处理。 对娇嫩、柔软、易掉色的衣物(例如:真 丝等衣物)不能与其他衣物同批洗涤。 对不 可 机洗的衣物应作手洗处理。 六、 对不知如何洗涤的衣物应向主管汇报,根据主管指导进行洗涤。 七、 衣物洗涤后 , 各部位应干净, 做到 不变色、不褪色、不串色、不搭色、不起泡、不缩水、不变形、 无损伤、无异味 等。 八、 宾馆、酒店等布草洗后应洁白鲜艳,无色差、无损伤、无异味,外观整齐无变形,酸碱度 PH 值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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