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豆丁共享内容摘要: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 名 :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 名 : 年 月 日 14 勘 验 笔 录 续 页 共 页第 页 勘验人签 名 :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 名 :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 名 : 年 月 日 15 使用说明 1. 《勘验笔录》 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2020〕 157号)第三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 税务 稽查人员或者其他 税 收 执法 人员 就与案件事实确认 相关 的物品、现场进行勘查、 测定 、检验 ,并 对勘验过程、结果 予以 客观 记录 时 使用。 3. 本 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书写,也可使用计算机记录并打印, 保证字迹清楚。 4. 本笔录主页上方设定的内容应当逐项填写。 若当事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时间 ”项应当完整填写起止时间,并具体到“分”;“现场指挥人”项填写由稽查局局长或者案件负责人指定的 勘验 现场负责人。 5. 本笔录主体部分 内容应当按照 纪实、叙述的写作 要求 ,客观、真实 、 全面 地 反映现场的 勘验 情况,并避免 对有关情况、内容进行 评判、推断。 6. “ 勘验 情况记录 ”一般包括 勘验 的 过程 、 勘验 主要情况,并可 根据需要附 绘制的图样 、 照片 、 复制的模型材料和 录像 等其他 证明材料。 填写中注意如下内容: ( 1)应该记录 执法人员 ( 二人 以上 )和 勘验人员 进入现场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说明检查内容 , 告知当事人 依法应当履行的 义务 、享有的 权利 等事项。 16 ( 2)应当记录 勘验 现场 相关 人员 姓名、身份、职务以及相关证件等情况。 ( 3)应当记录 勘验 的 过程 、结果。 ( 4)应当记录 勘验过程中 所采取的措施,书证、 物证等证据材料的来源、出处 、 名称、数量 , 以及采集、 固定 过程等情况 ; 采取拍照、绘图的,还应当记录 现场拍照的内容、数量 、绘制现场图的种类、数量 、 绘制时间、方位 以及 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 5) 勘验 结束时, 笔录 应当 由勘验 人员 、在场 相关人员 签名 ,并告知当事人勘验的事实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当事人要求重新勘验 ,理由充分 的, 应当 重新勘验。 7.本笔录为 A4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17 税务稽查 工作 底稿(一) 被查对象 名称: 共 页第 页 账簿 名称 会计科目 记账 日期 凭证 号码 摘 录 对应科目 金 额 备 注 借 方 贷 方 被查对象 (当事人 )陈述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检查 人员 ( 签名 ) : 年 月 日 18 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 被查对象 名称 : 共 页第 页 内容摘录: 被查对象 (当事人 ) 陈述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检查 人员 ( 签名 ) : 年 月 日 19 使用说明 1. 《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 2020〕 157号)第 四十 条设置。 2. 适用 范围: 税务稽查 人员 实施检查 中 , 记录 调查 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 时使用。 3. 《 税务稽查 工作底稿(一) 》 主要用于记录从被查对象的账簿凭证资料中摘录的内容; 《 税务稽查 工作底稿(二) 》主要用于 记录案件 具体 事实。 4.本工作底稿填写完毕后,由 税务稽查 人员签名 ,并交被 查对象 (当事人) 核对无误 、 陈述意见后签章。 被查对象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相关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 被查对象为 个人的,由个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5. 本工作底稿 填写必须数据准确,项目填写齐全, 字迹 清楚 , 不得随意涂改 ;确需改正的,应当在改动处逐一签名 、捺指印。 6.本工作底稿(一)为 A4 横式,工作底稿(二)为A4 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20 税务局 涉嫌犯罪 案件移送书 税移〔 〕 号 关于 案件的移送书 : 一案,经我局调查核实,认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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