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用户指南内容摘要:

................................................ 149  参数设置-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 151  参数设置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 151  参数设置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 153  参数设置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 ................................................................... 154  参数设置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 ................................................................... 156  参数设置 养老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 157  参数设置 失业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 159  参数设置 工伤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 160  参数设置 生育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 162  参数设置 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 ....................................... 163  参数设置-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登记表制表信息 ..................................... 165  帮助-关于 ............................................................................................. 166 四. 系统退出 ................................................................................................. 167 五. 系统卸载 ................................................................................................. 167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5 页 共 192 页 第一部分:用户手册 第一章: 一般社保业务流程 一. 单位新参保 单 位 新 参 保 业 务 流 程社 保 经 办社 保 经 办参 保 单 位参 保 单 位准 备 书 面 参 保资 料登 记 单 位 信息 , 核 发 社 保号录 入 单 位 基 本信 息打 印 《 北 京 市社 会 保 险 单 位信 息 登 记 表 》录 入 参 保 人 员基 本 信 息打 印 《 北 京 市社 会 保 险 个 人信 息 登 记 表 》增 员打 印 《 北 京 市社 会 保 险 参 保人 员 增 加 表 》信 息 报 盘持 各 类 纸 介 表 格 、 相 关 材料 、 信 息 报 盘 文 件 到 所 属 经办 机 构 办 理 新 参 保 手 续北 京 市社 会 保险 信 息系 统 企业 管 理子 系 统办 理 新 参 保 , 分别 导 入 电 子 报 盘信 息 至 四 险 和 医疗 业 务 系 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6 页 共 192 页 二.单位日常参保业务 单 位 日 常 参 保 业 务 流 程社 保 经 办社 保 经 办参 保 单 位参 保 单 位修 改 单 位 基 本 信 息打 印 《 北 京 市 社 会保 险 单 位 信 息 变 更登 记 表 》修 改 参 保 人 员 基 本信 息打 印 《 北 京 市 社 会保 险 个 人 信 息 变 更登 记 表 》打 印 《 北 京 市 社 会保 险 参 保 人 员 增 加表 》持 各 类 纸 介 表 格 、相 关 材 料 、 电 子 报盘 文 件 到 所 属 经 办机 构 办 理 业 务北 京 市社 会 保险 信 息系 统 企业 管 理子 系 统办 理 各 业 务 , 分别 导 入 电 子 报 盘信 息 至 四 险 、 医疗 业 务 系 统打 印 《 北 京 市 社 会保 险 参 保 人 员 减 少表 》变 更 信 息 报 盘增 员减 员信 息 报 盘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7 页 共 192 页 三.单位注销业务 单 位 注 销 流 程社 保 经 办社 保 经 办参 保 单 位参 保 单 位将 该 单 位 所 有 参 保缴 费 人 员 减 员单 位 注 销个 人 信 息 删 除单 位 信 息 删 除持 各 类 纸 介 表 格 、相 关 材 料 、 电 子 报盘 文 件 到 所 属 经 办机 构 办 理 业 务北 京 市社 会 保险 信 息系 统 企业 管 理子 系 统办 理 各 业 务 , 分 别 导入 电 子 报 盘 信 息 至 四险 、 医 疗 业 务 系 统打 印 《 北 京 市 社 会保 险 参 保 人 员 减 少表 》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8 页 共 192 页 四. 工资申报业务 工 资 申 报 业 务 流 程社 保 经 办社 保 经 办参 保 单 位参 保 单 位持 纸 介 表 格 、 相 关材 料 、 电 子 报 盘 文件 到 所 属 经 办 机 构办 理 业 务北 京 市社 会 保险 信 息系 统 企业 管 理子 系 统办 理 工 资 申 报 业务 , 导 入 电 子 报盘 信 息 至 四 险 、医 疗 业 务 系 统工 资 变 更 或 工 资 核定工 资 导 入打 印 《 北 京 市 职 工上 年 月 均 工 资 收 入申 报 表 》单 位 采 集 工 资 信 息导 出 工 资 电 子 信 息 第二章: 数据采集 一. 单位信息管理 1) 业务描述 单位 参加社会保险,应先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取得社会保险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9 页 共 192 页 登记证号。 再按规定在北京市劳动局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录入相关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单位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2) 相关操作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需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单位信息录入】模块,按照要求录入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同时,还需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信息 报盘】模块,将录入的单位电子信息保存于相关文件中。 注:单位参保的操作应与个人参保的操作相结合。 1) 业务描述 参保单位因 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类型、开户银行或银行帐号等事项 发生变更时,应在 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中 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单位经办社保业务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向所属区县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业务。 2) 相关操作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10 页 共 192 页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单位信息修改】模块,对单位需变更的信息进行修改; 打印《北京市社会 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1) 业务描述 需办理单位注销的参保单位,在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持相关材料到 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注销手续。 2) 相关操作 在对注销单位的人员进行减员操作后,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单位注销】模块,对单位进行注销。 单位注销后,可对单位信息进行删除。 二. 个人信息管理 1) 新参保 a) 业务描述 对初次参保人员应先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进行增员。 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 到所 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11 页 共 192 页 b) 相关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新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 2) 续保 a) 业务描述 对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续保业务。 单位 持 《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 ,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 对 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续保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b) 相关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增员】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12 页 共 192 页 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 注: ,均需要在个人基本信息中选择参加险种,才能进行增员操作 , 单位社保经办人应重新核实参保人员的参加险种,否则由此造成的报盘失败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 1) 业务描述 对于参保人员从本单位调出或其他原因停止参保缴费时,应办理减员业务。 单位持 《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 表 》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 ,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2) 相关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减员】模块,进行减员操作; 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减少 表 》;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减员电子信息; 注: 参加四险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的 参保人员 ,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13 页 共 192 页 在做 参 保 缴费减少时必须所有 四个险种 同时减少,不能单险种减少。 1) 业务描述 只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效。 在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应于当月办理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业务。 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经所属区县医保行政部门办理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后, 单位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2) 相关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在职转退休】模块,进行在职转退休操作; 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1) 业务描述 当参 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 应在 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中 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用户指南 第 14 页 共 192 页 电子报盘信息,向所属区县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 业务。 2) 相关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对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变更;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通过 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生成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的相关电子信息(仅限于部分信息项的变更报盘)。 1) 业务描述 当个人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变更时, 单位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 纸介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的相关电子信息数据盘及其它相关材料 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 2) 相关操作 通过 企业管理 子系统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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